城镇化建设遭遇“瓶颈” 委员合力解开“紧箍咒”广东省政协为城镇化建设开展专题议政
更新日期:2003-11-18 09:05:23     
  人民政协报讯(记者彭宇 通讯员沈晖)“除珠江三角洲以外的71个县占广东全省面积86%,财政收入却只占7.3%。”———在广东省政协召开的专题议政会上,珠三角与周边地区发展的巨大差距引起了政协委员们的焦虑。委员们指出:城镇化的滞后正成为广东新一轮发展的“瓶颈”,省政府必须加强调控,尽快解决。委员为此积极建言献策,力图为广东城镇化发展解开“紧箍咒”。  通过调研,委员们指出了广东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认识不足,观念跟不上发展要求。二是一些地方领导对城镇化的内涵缺乏理解,对增强城镇产业基础、提高经济实力和竞争力重视不够。三是一些地方领导思想受计划经济条条框框束缚,对运用市场的方法推进城镇化认识不到位,等、靠、要思想严重;也有人为出政绩急功近利地搞形象工程。  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广东各地规划跟不上城镇发展的情况仍然存在:或是舍不得花钱作规划,致使城镇建设长期处于无计划状态;或是规划较早,又未及时调整、修订,致使规划落后于形势要求,适应不了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或是规划缺乏科学性,有的功能定位不准确,有的城市特色不鲜明,有的基础设施建设过于超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还有的规划不重视可持续发展要求,造成环境恶化;一些城镇作规划时,没有把本地经济发展列入规划范围,忽视了产业“支撑”;也有的城镇作规划时与周边地区衔接协调不够,形不成整体优势,造成资源浪费。  广东省委、省政府为加快城镇化进程,近几年曾制定了一些政策性文件,对城镇户籍管理、建设用地、投资经营机制、管理权限等作了规定,但由于某些原因,这些政策未能很好落实。与此同时,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新的政策性问题又在加快城镇化建设中逐渐显现。据这次调查反映:一是在用地问题上,城市扩展的土地需求与国家强调对耕地的保护存在矛盾。二是在户籍问题上,入户门槛高,农民入住城镇难;农村现行的某些政策,也不利于农村人口向中小城镇转移。三是在教育问题上,一些城市对农民子女入学、入托仍收较高的建校费、赞助费。法规、政策不配套,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城镇化的进程。  委员们认为,全省各地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城镇化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步伐。为此,广东省政协委员提出如下建议:  正确处理“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关系,坚持以工业化为核心,“三化”并举,不断增强城镇的经济实力和产业基础;规划先行,按市场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处理好本地规划与周边地区的关系,做到彼此沟通、互相衔接;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务必以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为中心,全面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使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先蔓延后整治的弯路;突出重点和难点,着重加快县城和中心镇建设,特别要加大对山区和欠发达地区城镇化的扶持力度;完善法规,落实政策,依靠市场机制和各方积极性推进城镇化;把建设文化大省作为城镇化的重要内容来抓,全面提高居民素质,加强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等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充分发挥广州、深圳等大城市与区域中心城市在城镇化建设中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着力推动县域经济的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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