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巩义市实行政协委员持证视察制度
更新日期:2004-08-03 17:13:32     
  人民政协报讯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河南省巩义市建立了政协委员持视察证视察工作制度,效果良好。   该制度规定:市政协委员持视察证视察,一般到基层走访群众,听取情况介绍;如需约见地方政府或有关单位负责人,可由当地政协联络组或有关政协专委会联系安排,地方负责人可以会见,也可以指定专人接洽并回答有关问题;各单位对市政协委员持视察证视察工作,应充分重视,大力支持,热情接待;政协委员持证视察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政协章程赋予的权利,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地回答市政协委员的询问,诚恳听取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浙ICP备14000666号-4
最佳浏览分辨率: 1024×768 . 浏览器版本请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以上
版权所有 (C)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瑞安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