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政协委员建议广西玉林市政公用设施受保护
更新日期:2004-09-16 16:56:57     
  人民政协报讯一段时间以来,广西玉林市城区公用设施被盗窃和毁坏严重,降低了城市品位,损害了玉林对外开放形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玉林市政协常委钟虹敏锐地捕捉到这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并深入调查向市政协提交了《建议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的信息,提出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的专项整治,健全收购废品登记制度,建立档案,对非法收购井盖、沟盖等市政设施者,除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外,并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设立举报热线,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制定《玉林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维修、管理和保护等做出具体规定等建议。   市政协及时编发了该信息并专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及市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得到重视和采纳。为从源头上堵住盗窃公用设施的问题,最近,市公安、工商、建设、市政管理等部门联合召开了玉林城区废旧物品收购门店业主会议,与他们“约法三章”,共同打击盗窃、毁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市政公用设施,确保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各种毁坏、盗窃市政道路、排水、供水、路灯、公共交通、园林、绿化、广场、公园、环卫、邮政、公用电话亭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给予50至500元的奖励。   (范喜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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