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着“绿色银行”农民如何告别贫困
更新日期:2004-12-03 11:10:37     
  贵州省金沙县的杨明生是拥有几十万元资产的“全国劳动模范”,但杨明生欠了银行的十几万元贷款却无力偿还。原因是:杨明生的资产是树——被列入了天保区后看得见却拿不到的“绿色钞票”。  贵州省织金县的田尚元,同样拥有几十万元的林业资产,但因砍伐限制,一家人只得沦落贵阳拾荒维持生计。  重庆巫山县的廖清良夫妇,拥有林地5093亩,但却因欠了20万元贷款无力偿还而上了法庭,债务未清便怅然辞世。  禁止采伐与限额采伐,成了横在贫与富之间一条难以逾越鸿沟,是我国林农增收困难的根本性限制。  禁伐限伐,农民减收  1998年,我国作出了全面停止长江、黄河流域上中游天然林采伐的重大决策。2000年国家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根本点和切入点,标志着我国林业的发展目标进入了向生态效益倾斜的新阶段。  1998 年以来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天然林保护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但禁伐限伐,却给地方财政、林业企业带来了一些影响,且对农民增收影响不小。  据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2000年销售商品材32.08万立方米,比1997年少27.95万立方米,减少46.56%。全省因商品材销售量减少,2000年比1997年地方财政减收6987.5万元,木材公司减收2795万元,林农减收 4192.5万元。记者从统计部门得知,全省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中来自林业的收入14.36元,比1998年减少5.53元。重点林区、木材产销大县则影响更大。  黎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林业的收入由1997年的98.99元下降到19.08元,减少81%,按2000年该县农村人口计算,共减收3674.3万元。  三都县由1997年的42元降到7元,减少83%,按全县农村人口计算,共减少1045.45万元。  天柱县15.57元降到7.42元,减少52%按全县农村人口计算,共减少309.54万元。  从江县由33.44元降到25.89元,减少23%按全县农村人口计算减少220.69万元。  收入减少,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了直接困难。  据相关部门人士介绍,“九五”期间,全省每年限额采伐农民自用材234万立方米,占26%,农民烧柴407万立方米,占45%。我省约有1/3的县的农村依靠木材作燃料,同时,近年因为煤价上涨,运费增加,还有部分农民改烧煤为烧柴,农民烧柴、自用材占大头的木材消费结构,使禁伐限伐后的农民生产生活出现困难。  成因缘于多重矛盾积累  “产生困难和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决不仅是实施天保工程的结果,而涉及长期以来林业发展中积累的一系列矛盾,以及体制、政策等深层次问题,禁伐天然林、限伐人工林只是使这些问题提前暴露出来。”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的周丽平以为,主要有三个约束因素:  资源因素。由于历史、经济和社会等原因,我省木材被过量采伐,致使森林资源减少,森林质量急剧下降,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木材采伐越砍越远、越砍越少、越砍越小,许多地方无材可采。因此,可砍伐的木材资源少是导致农民减收的一个重要原因。  市场因素。由于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木材加工业的发展和进口材大量涌入等,近几年的木材市场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我省主要是生产杉、松原木,所受的影响更大。据调查,我省每立方米木材售价已由1995年的750元降到现在的450元,下降了40%。木材市场的急剧变化,是造成农民减收的又一重要原因。  政策因素。我国计划经济时期,长期实行木材低价格、高税费政策。改革开放以后,放开了木材市场价格,林农收益有了一定提高。但木材高税费和由木材公司统购统销的政策基本未变。近几年来,木材资源减少,市场价格下跌,而采伐、搬运费则上涨,林农的收入明显下降。当前,木材采伐都靠人工林,由于生产成本高,继续实行木材高税费政策,挫伤了林农、乡村林场和社会投资、投劳发展用材林的积极性。  问题出在体制  问题还出在体制和政策上。禁伐限伐,实施天保工程,划分“三区”分类经营,与我省南方集体林区经营体制和政策发生了问题。  周丽平认为至少有两个“需要衔接和调整的新问题”。  首先,天然林的概念含糊。科学定义上,天然林不应包括农民承包后营造、改造和管护的森林。禁伐天然林、限伐人工林以来,有关部门没有严格界定天然林的概念和划分办法,“由于概念模糊,出现了有的县上报80%的森林都是天然林的现象。”第二是禁伐区、限伐区和商品林区划分不合理。天保工程县划分商品林区、限伐区一般不会有争议。而划分禁伐区则是新举措。当前,我省农村对江河沿岸、道路两旁第一山脊的范围划为禁伐区的争议较大。  划分禁伐区要与南方集体林区的性质相衔接。我省属南方集体林区,改革开放后,集体林区的内涵和经营形式发生了变化。林地属村集体所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和乡村林场经营的双层经营体制,绝大多数林权属承包农户和乡村林场。已形成多种所有制、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投入营林的新格局。因此,应考虑我省南方集体林区的性质和农村实际来划定禁伐区。且划分禁伐区要与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相衔接。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党在现阶段农村政策的基石。我省在土地制度建设中,首创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方略,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统计资料表明,1984年全省88% 的林地、非耕地已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在1998年土地延包中,省委、省政府确定耕地延包期50年,非耕地延包期60年。因此,如果将农民承包经营的森林划为禁伐区,需考虑农民的意愿和制定补偿办法。  划分禁伐区还要与原有的林业政策相衔接。改革开放以来,为了调动广大农民、集体和社会营林的积极性,制定了“谁投资,谁受益;谁造林,谁所有”的政策,以及鼓励支持干部领办造林、提倡鼓励城镇居民和待业青年进山承包造林、积极引进发达省区资金联合造林,允许绿色资产折价转让、非耕地使用权租赁拍卖开发、发展股份合作制、贷款造林以及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等政策。  对策在于政策  划分禁伐限伐区,需要制定与政策相互衔接配套的措施。  周丽平以为,要健全和完善林地、森林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从宏观看,我省林地、森林面积有1984年全省农业区划数据,1996年信息资料数据,1996年国土资源详查数据,以及省林业厅森林资源调查数据等,数出多门,差异较大。从微观看,林业‘三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绿色资产折价转让、非耕地转让拍卖等工作较粗,许多历史资料不全或散失,村组和农户心中有数,而政府有关部门无数、缺乏依据。在1998年全省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中,耕地延包搞得好,非耕地延包则不落实,往往只宣布非耕地顺延承包60年,并未清理落实到户,更未建立表册和档案。”因而应组织力量做好林地、森林定权发证工作,为我省林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打基础。  不少人士认为,我省森林资源分布差异性大,可用天然林保护的国家转移支付资金和天保工程资金,按照影响大小补助。并加强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大力巩固和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的林场、药场和果场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林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进一步体现南方集体林区的性质特点和优越性。  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王录生曾不止一次地呼吁过:应降低木材税费,使之与农业税费负担相一致,让利于林农。  从协调发展方面考虑,许多专家认为,应大力调整林业结构,促进农林牧渔全面增收。要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和珍贵树种用材林、工业原料林、付林、经济林、药材林、果木林、薪炭林和水土保持林等,使其形成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兼顾的合理结构,并发展人造板、细木工板、竹材加工、经济林产品加工、林化工和木材制浆造纸等,抓好林产品的加工增值。还要大力发展森林蔬菜、森林食品、森林旅游、花卉、服务等林业第三产业,加大沼气建设的力度,并把沼气池建设与养畜、改厕改圈等配套措施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其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林、牧、渔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实现生态、经济、资源、人口的协调发展,消除横在农民面前的贫富鸿沟。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放在第一位,今后10年中央政府主要用于西部地区天然林保护的资金将达960多亿元,仅此一项投入就接近“九五”期间中央政府整个生态建设资金的3倍。据初步统计,未来10年,中央政府和省每年投入我省天保工程的资金可达2.5亿元。“十五”期间,我省每年投入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资金达8.44亿元。在有力的资金后盾下,有序推进生态建设,让我省乃至西部地区农民看到了脱贫致富的希望。  □本报记者 史小岳 来源:《贵州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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