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安市检察院聘请政协委员为监督员
更新日期:2004-12-03 11:10:44     
  人民政协报讯日前,浙江临安市人民检察院聘请3名政协委员为监督员,任期为3年,主要职责是对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和拟撤销案件”这3类案件及办案过程中5种违法情形进行监督。监督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独立进行评议、表决,表决结果将作为案件处理重要依据。该市人民检察院在具体工作中启动了人民监督员程序,对目前遇到的一起拟不起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由3名监督员直接参与到案件中,进行实质性的监督。   (陈刚)
浙ICP备14000666号-4
最佳浏览分辨率: 1024×768 . 浏览器版本请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以上
版权所有 (C)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瑞安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