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政协职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更新日期:2004-12-21 10:50:16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优势。”深刻阐明了人民政协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责任。   一、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人民政协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形式。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两种最重要的形式,一是人大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二是人民政协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重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我们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多党派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通过人民政协进行协商,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进行决策,由人民政府实施,集中体现了人民民主,对于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减少决策失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巨大的包容性,作为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可以充分反映不同界别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人民政协同人大、政府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人民政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优势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任务,并把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这一目标的确立,对于当代中国的政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对于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和政治生活中的优势越来越显现出来:   1、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重要场所,是我国惟一由所有合法政党参加的多党合作的政治组织。在政协内部,各党派可以党派的名义发表意见,提出提案,开展参政议政活动,各党派进行平等对话,实行民主协商、互相监督,这是人民政协不同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点,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的生动体现。人民政协为各党派、团体合作共事提供了组织保证,有利于使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主张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得到充分表达,消除误解,增进共识;有利于实现扩大政治参与与保持政治稳定的有机统一;有利于监督与促进、批评与支持的有机统一;有利于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参政党的建设,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巩固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政治基础。   2、人民政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它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汇集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台港澳同胞等各界代表人士,汇集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各个方面。来自四面八方的政协委员,代表各自党派、团体、界别的愿望、要求和利益,体现了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广泛参与国是的民主权利,实现了统一意志和各方面积极性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大联合。人民政协这一组织形式,有利于吸收各方面人士参与国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集中全国各族人民和全体中华儿女的智慧,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祖国统一而共同奋斗。   3、人民政协实行民主协商、求同存异的工作原则。政协的各种重要事项都是经过协商确定的,需要对协商的问题作决议时,也要在充分协商后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并在不违反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允许保留意见。人民政协民主协商、求同存异的工作原则,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尊重多数、照顾少数,广泛切实地发扬人民民主,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形成宽松和谐、团结民主、畅所欲言、合作共事的政治局面。实行民主协商、求同存异,是人民政协的一大特色,也是人民政协的一大优势。   4、团结与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所以人民政协将团结和民主作为工作的两大主题,体现在政协的全部工作之中,贯穿于政协各项工作的整个过程。人民政协坚持把发扬民主与加强团结有机地统一起来,以发扬民主促进各方面的紧密团结,又在紧密团结的基础上发展更为广泛充分的民主。政协的这种特点,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有利于经受各种风浪的考验,有利于形成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局面。   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的这些特点和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点和优势的一个方面。我们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应该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强化这些特点和优势,把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好、发展好,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三、认真履行政协职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政协事业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前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机遇期。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对人民政协理论和实践作了新的阐述,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对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了广阔的天地;新修订的政协章程,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指导思想、性质、地位、作用和职能等,推进了人民政协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日益深入人心。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政协工作,在不断提升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中,推动民主政治建设,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出贡献。   多年来为保证政协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中共中央发出多个文件。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各级党委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再次强调切实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这些都为我们履行职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讲话的要求,推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当前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一个重要内容,应该是把中央的要求和意见,把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作法,用规章、制度方式固定规范下来,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履行职能的水平。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讲话中,还对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了深刻的阐述,进一步拓宽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空间,必将进一步增强人民政协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政协章程,准确理解和把握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科学内涵,有组织有计划地把政治协商引向深入,切实有效地开展民主监督,进一步拓展参政议政的领域。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宪法和政协章程为契机,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求真务实和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研究政协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探索“三化”建设的新领域。在协商议政方面,确定协商题目、确定协商方式、反馈协商意见等都要有章可循、规范程序。在民主监督方面,提案、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等规定和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在参政议政方面,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创新参政议政的形式和内容,参政议政的活动既要丰富活跃,又要规范有序,增强参政议政的参与性、服务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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