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会精神把握实质再创工作新局面
更新日期:2004-11-29 16:29:37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讲话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要求,对于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具有根本的指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必须在领会精神、把握实质上下功夫,以学习讲话推动政协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一、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准确把握讲话的精神实质。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在回顾人民政协走过的光辉历程,充分肯定人民政协作出的重大贡献的基础上,着重总结了人民政协在55年的工作实践中积累的“四条经验”,对做好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五条要求”,并对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作出了部署。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必须在领会和把握这三个问题上下功夫。一是要准确把握“四条经验”的深刻内涵。“四条经验”集中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以及在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指出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牢牢把握的两大主题。我们只有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四条经验”的精髓,才能明确人民政协所肩负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二是要准确把握“五条要求”的深刻内涵。“五条要求”涉及人民政协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主题以及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自身建设等方面,既全面深刻,又明确具体,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协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只有深刻领会这“五条要求”的深刻内涵,并贯彻落实到履行职能的全过程,才能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要准确把握“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的深刻内涵。讲话把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推动人民政协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提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的高度,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人民政协在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深刻认识,为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了重要保证。我们只有准确把握这一要求的深刻内涵,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协的贯彻落实。   二、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政协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也是人民政协做好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思想基础。”新修订的政协章程,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人民政协的指导思想,反映了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意愿,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根本思想基础。我们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政协工作,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自觉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政协工作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当前,特别要把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政协工作新的实践,不断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三、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发展,是解决中国当前各种问题的基础;发展,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人民政协只有围绕国家发展的大目标,立足整个国家建设的大格局,才能有所作为、多作贡献。”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抓住当前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动员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按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为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要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按照政治协商促协调、民主监督为人民、参政议政谋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坚持创新,有所作为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解决好想干、会干、干好的问题,积极探索服务发展的新路子,找准履行职能的结合点、共振点和切入点。要适应统一战线构成和人民政协任务发生的新变化,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积极探索和回答新形势下政协工作如何更好地为发展服务,通过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推动政协工作的开展。   四、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的和谐稳定。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是集中各方智慧、形成伟大力量的源泉。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团结各界、凝聚人心的作用,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国家发展目标的实现。”人民政协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组成,是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团结稳定方面具有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团结稳定的工作。要搞好人民政协内部的协调,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各派和各族各界的广泛团结。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合民情、解民忧、得民心的工作,做好协调关系、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工作。要认真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发挥政协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委员的作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组织的优势,不断巩固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的团结,切实做好团结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工作,做好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工作,为祖国的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积极贡献。   五、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必须推进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新修订的政协章程,把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职能合并表述,并对参政议政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拓宽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空间,也为推进履行政协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创造了条件。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切实把学习贯彻政协章程的工作抓紧抓好,准确理解和把握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科学内涵,有计划地把政治协商引向深入,切实有效地开展民主监督,进一步拓宽参政议政的领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政协章程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各种工作程序,特别要抓好政协工作的目标任务、执行责任和监督考核三个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政协工作规范有序,以此来推进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六、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全面加强政协自身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各级人民政协组织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依据宪法和政协章程的规定,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政协自身建设,提高政协委员素质,是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做好政协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要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把加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提高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认真学习政协章程、切实贯彻政协章程,坚持按政协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要加强作风建设。大兴团结协作之风,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团结意识、统战意识,自觉维护政协内部的团结,不断增强整体合力;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记“两个务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履行职能各项工作的开展。广大政协委员要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自身整体素质,以争创一流的精神,积极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切实履行好政协委员的职责。要加强机关建设。政协机关干部要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满意标准,努力把政协机关建设成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不断提高为委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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