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言:公车贴标识 监督管理要跟上
更新日期:2005-01-25 13:54:16     
  温州新闻网1月25日消息:公车私用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各级政府部门关注的热点,这一问题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陈伟建委员建言,公车管理改革并非贴一张标识就能完成的,必须有具体完善、切实可行的后续监督管理措施跟上,才能为改革的成功提供保障。  公车私用 屡禁不止   当前的公车制度存在两大弊端:一是部分公车成为 “私家车”,成为各级财政不堪重负的大包袱。二是公车并不是为了方便工作配备,更多的是成了某种待遇和特权的标志,从而丧失了公车的原有属性。  我市的公车管理情况不容乐观。据陈伟建委员调查,去年1至9月份,全市因违规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被抢的事件就超过300起。特别是去年瑞安市连续发生3起领导干部因公车私用,致使车辆被劫、被盗事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  各级公车 统一贴标  去年11月22日,市委办、市府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通知》,要求在今年1月底之前,全市的公务用车都要贴上统一的 “身份证”,实行公务车辆统一保险、统一入库管理。凡公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被抢的,必须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所在单位必须在3天内向同级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隐瞒事实、逾期不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规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被抢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同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责成责任人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相应赔偿。  监督管理 必须跟上  陈伟建在调查中发现,与全国各地所试行的公车改革方案相比,目前采取的对所有公务车附贴公务车标识的做法,以相对委婉的姿态面世,在国内独树一帜。其实施成本低、简单方便、影响面广、公开性强的优点显而易见,得到群众和舆论的普遍认可。但这样一种好的改革,如果没有具体完善、切实可行的后续监督管理措施,也难免会流于形式,甚至与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陈伟建委员建言:公车标识要固定化,这样,既表明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严肃性,也有利于群众参与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设立全天候的公车私用监督举报电话,在媒体上公布区分公车公用和私用的标准,并及时公布公车私用的查处结果。(温州日报 周泽西 林慎)
浙ICP备14000666号-4
最佳浏览分辨率: 1024×768 . 浏览器版本请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以上
版权所有 (C)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瑞安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