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伟建议:司法实践中不能滥用死刑
更新日期:2005-03-06 20:59:52     
  本报讯(记者刘兴元)中国是至今保留死刑的国家,也是世界上规定死刑罪名的绝对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我国刑法罪名总数为413个,其中死刑罪名69个,占全部罪名的1/6强。与世界其他国家比较,无论在绝对数量方面,还是在总罪名数量中的相对比例方面,我国的死刑规定都名列前茅。分析其原因,全国政协委员韩伟认为,并不能完全归结于立法中规定了较多的死刑罪名,而是在司法实践中滥用了死刑条款。他建议修改刑法,适当减少死刑人数,最终废止死刑。   韩伟委员指出,我国目前执行死刑人数约占全世界的一半,这与构建“和谐社会”不相符合。根据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关于死刑的第六个五年报告的统计,世界上以不同方式在实质上废除死刑的国家及地区的总数已达123个,而保留并执行死刑的国家和地区仅为71个,废除死刑与保留死刑的国家之比接近2∶1。可以说,尽管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保留死刑,但其中不少国家和地区都把死刑作为万不得已时的以恶除恶方法。   韩伟委员认为,我国目前已是太平盛世,中央又提出了“和谐社会”的目标,修改刑法,适当减少死刑人数,最终达到废止死刑是可行的也是必须的。建议充分重视和严格执行刑法对于死刑适用对象的实质性限制条款,充分重视和严格执行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近几年来,法律界也一直在“该不该废止死刑”上争论不休,而民间对此反对声音很大,其思想根源是中国自古崇尚的“治乱世用重典”。韩委员认为,乱世并不是轻典的结果。犯罪人实施犯罪,特别是某些重大犯罪,主要原因也不是他权衡后认为刑罚不重才选择的结果。因此,重典治不了乱世,死刑也吓不住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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