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
更新日期:2006-03-09 09:03:46
本报北京3月8日讯 记者田泓、白剑峰报道:今天上午,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王蒙、邓伟志、王建伦、沈国舫委员围绕“发挥政协优势、构建和谐社会”等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文化工作者要起和谐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在回答人文知识分子应如何理解和对待建立和谐社会的问题时,全国政协委员、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中国作协副主席王蒙说,和谐社会的提出受到人文知识分子尤其政协有关界别委员的欢迎与关注。委员们认为,这是一种价值理念的新发展,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方面的一个新意,又是有针对性的一剂良药。它给了我们一个目标,淡化和逐步消除长久以来中国社会的剧烈冲突、纷争、动乱的后遗症,妥善处理社会的不容忽视的各种新的不和谐因素,努力达到安定团结,达到有序的改革开放和可持续发展。
王蒙说,文化工作者要主动从理论上、文化传统上、精神资源上,寻找和丰富对于和谐社会的意义、任务、内涵与实现路径的进一步理解和阐发。同时,对于当前的种种妨碍和谐的现实问题进行研讨。为此,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与文史和学习委员会都组织了专题研究,如“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扬”、“青少年教育”、“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与社会稳定”等。
王蒙说,我们还要注意文化成果的社会共享和文化权利的平等化,尤其是关注乡村、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文化教育条件、文化生活的丰富程度与质量,提出一些办法,包括捐赠文化用品与设施、送戏下乡,组织支援欠发达地区的文化发展等。
王蒙说,文化工作者的内部和谐很重要,文化工作者要起到和谐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当然,争论也非常多,希望这种争论能够高尚化,不致变成个人的矛盾,克服圈子习气。和谐是一种文明,和谐离不开道德自律和礼貌规范,人民政协与广大文化工作者在这方面有大量的事情可做。我们还要讲爱心,讲亲和,讲诚信,讲谦恭,讲礼仪之邦,讲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用善良美好的情操和信念代替那种与人为恶的浮躁乖戾,提高全民族的文化道德素质。
构建和谐社会是政协的神圣使命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大学教授邓伟志在回答人民政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问题时说,构建和谐社会是政协的神圣使命。政协的基本属性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一致,主要职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一致,政协工作程序、活动方式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途径一致。
邓伟志说,政协的基本属性就是大团结、大联合,而和谐社会也要求把各种不同的社会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朝着一个目标前进。政协包容了各个党派,包容了各个团体,包括了56个民族的代表。政协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三大优势,决定了政协能够在构建和谐社会当中大显身手,发挥作用。
去年,全国政协多次召开以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常委会议、专题论坛。2005年,政协中的八个民主党派围绕和谐社会提出的提案170件。各个党派反映社情民意3365条,算起来平均每个党派就是400多条,一年365天,他们天天都在反映社情民意。
寻求社会收入分配理论和实践的新突破
在回答关于社会分配问题时,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王建伦说,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自2004年开始,用了将近两年的时间,就与收入分配有关的问题分赴东部、中部、西北部、西南部几十个城市调研,召开了近百个座谈会和专家研讨会。我们认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并且要在“十一五”期间采取措施给予解决。要在继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基础上,加紧研究收入分配应该遵循的具体原则,包括管理、技术在内的劳动参与收入分配的实现方式,妥善处理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的关系,力求在分配理论和具体操作的实践中取得新的突破。
王建伦说,近期应该先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重点是要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要通过一系列措施切实保障城乡的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局面。同时,还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的秩序,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大政府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力度,创建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收入分配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王建伦说,委员们建议,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理顺收入分配的关系。要全面实施“保低”(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扩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调节过高收入”(对过高收入群体给予调节并进行二次分配)。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院士、北京林业大学教授沈国舫说,人和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和基础性的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组成部分。
沈国舫说,以牺牲生态和环境,过度消耗资源为代价来发展,是一种粗放型经济的发展模式。过去有,现在很多地方还存在。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过度采伐、过度开垦、过度放牧、无序开矿。对此,全国政协常委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讨论,并作为去年常委会和谐社会发展讨论的四个课题之一来研究。
沈国舫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首先要科学认识自然,尊重自然规律。第二,要在自然生态系统可以调节的弹性范围内控制开发行为,要注意做修复自然生态的工作。比如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等。第三,要调整产业结构,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科技水平。按照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念来发展产业。第四,要加大投入,抓重点,采取各种措施抑制或者减轻各种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固体废弃物的污染等等。第五,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改变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第六,要健全法制,强化监督,保证经济和社会发展沿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前进。
《人民日报》 (2006年03月09日 第四版)
文化工作者要起和谐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在回答人文知识分子应如何理解和对待建立和谐社会的问题时,全国政协委员、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中国作协副主席王蒙说,和谐社会的提出受到人文知识分子尤其政协有关界别委员的欢迎与关注。委员们认为,这是一种价值理念的新发展,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方面的一个新意,又是有针对性的一剂良药。它给了我们一个目标,淡化和逐步消除长久以来中国社会的剧烈冲突、纷争、动乱的后遗症,妥善处理社会的不容忽视的各种新的不和谐因素,努力达到安定团结,达到有序的改革开放和可持续发展。
王蒙说,文化工作者要主动从理论上、文化传统上、精神资源上,寻找和丰富对于和谐社会的意义、任务、内涵与实现路径的进一步理解和阐发。同时,对于当前的种种妨碍和谐的现实问题进行研讨。为此,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与文史和学习委员会都组织了专题研究,如“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扬”、“青少年教育”、“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与社会稳定”等。
王蒙说,我们还要注意文化成果的社会共享和文化权利的平等化,尤其是关注乡村、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文化教育条件、文化生活的丰富程度与质量,提出一些办法,包括捐赠文化用品与设施、送戏下乡,组织支援欠发达地区的文化发展等。
王蒙说,文化工作者的内部和谐很重要,文化工作者要起到和谐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当然,争论也非常多,希望这种争论能够高尚化,不致变成个人的矛盾,克服圈子习气。和谐是一种文明,和谐离不开道德自律和礼貌规范,人民政协与广大文化工作者在这方面有大量的事情可做。我们还要讲爱心,讲亲和,讲诚信,讲谦恭,讲礼仪之邦,讲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用善良美好的情操和信念代替那种与人为恶的浮躁乖戾,提高全民族的文化道德素质。
构建和谐社会是政协的神圣使命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大学教授邓伟志在回答人民政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问题时说,构建和谐社会是政协的神圣使命。政协的基本属性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一致,主要职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一致,政协工作程序、活动方式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途径一致。
邓伟志说,政协的基本属性就是大团结、大联合,而和谐社会也要求把各种不同的社会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朝着一个目标前进。政协包容了各个党派,包容了各个团体,包括了56个民族的代表。政协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三大优势,决定了政协能够在构建和谐社会当中大显身手,发挥作用。
去年,全国政协多次召开以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常委会议、专题论坛。2005年,政协中的八个民主党派围绕和谐社会提出的提案170件。各个党派反映社情民意3365条,算起来平均每个党派就是400多条,一年365天,他们天天都在反映社情民意。
寻求社会收入分配理论和实践的新突破
在回答关于社会分配问题时,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王建伦说,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自2004年开始,用了将近两年的时间,就与收入分配有关的问题分赴东部、中部、西北部、西南部几十个城市调研,召开了近百个座谈会和专家研讨会。我们认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并且要在“十一五”期间采取措施给予解决。要在继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基础上,加紧研究收入分配应该遵循的具体原则,包括管理、技术在内的劳动参与收入分配的实现方式,妥善处理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的关系,力求在分配理论和具体操作的实践中取得新的突破。
王建伦说,近期应该先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重点是要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要通过一系列措施切实保障城乡的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局面。同时,还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的秩序,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大政府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力度,创建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收入分配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王建伦说,委员们建议,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理顺收入分配的关系。要全面实施“保低”(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扩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调节过高收入”(对过高收入群体给予调节并进行二次分配)。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院士、北京林业大学教授沈国舫说,人和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和基础性的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组成部分。
沈国舫说,以牺牲生态和环境,过度消耗资源为代价来发展,是一种粗放型经济的发展模式。过去有,现在很多地方还存在。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过度采伐、过度开垦、过度放牧、无序开矿。对此,全国政协常委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讨论,并作为去年常委会和谐社会发展讨论的四个课题之一来研究。
沈国舫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首先要科学认识自然,尊重自然规律。第二,要在自然生态系统可以调节的弹性范围内控制开发行为,要注意做修复自然生态的工作。比如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等。第三,要调整产业结构,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科技水平。按照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念来发展产业。第四,要加大投入,抓重点,采取各种措施抑制或者减轻各种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固体废弃物的污染等等。第五,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改变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第六,要健全法制,强化监督,保证经济和社会发展沿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前进。
《人民日报》 (2006年03月09日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