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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委员于小文建议取消农民工年薪制改为月薪制
更新日期:2006-12-22 09:43:38
2006年12月21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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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佟庆利)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西安市政协副主席于小文就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建议,应该在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时取消支付工资的年薪制条款,实行月薪结算或按周结算的工资发放办法。
前不久,于小文在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进行调研时发现,部分建筑工地和单位对使用的农民工的工资采取一年发放一次的年薪制,于委员认为,这样做一方面使农民工不能及时拿到劳动报酬,影响家庭的生计,另一方面容易发生企业老板年底卷款逃跑,或者拖欠少付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发生。于委员认为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并支付经营者年薪的分配方式。
于小文委员认为,年薪制是把经理人的利益与企业所有者的利益联系起来,使经理人的目标与所有者的目标一致,形成对经理人的有效激励和约束,产生了年薪制,因此年薪制的主要对象是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而进城务工的农民,多是从事具体的简单的体力劳动,企业的效益和他们关系不大,企业的风险更不能让他们承担,而实行月薪结算或按周结算的工资发放办法较为合理。
来源: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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