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
更新日期:2008-11-19 16:05:08
8至9月份,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分四次赴湖岭、永安、金川、芳庄、顺泰、仙降、塘下等7所乡镇敬老院,对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情况进行视察。市政协副主席王翠珠参加视察活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2004、2005连续二年将农村敬老院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先后拨出专项经费新建农村敬老院15所,改、扩建8所,累计修缮21所次。目前,全市共有农村敬老院36所,总占地面积60亩,建筑面积2.
委员们认为,农村五保老人是目前社会中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体,最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关心、支持。建议要严格执行《条例》,及时调整供养标准,并建立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供养标准不降低。五保老人的医疗费用不足部分应全额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市、乡(镇)政府要把敬老院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尽快出台我市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的实施意见,加大敬老院建设投入,完善各项配套服务设施。要建立健全农村敬老院各项内部制度,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要适当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