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任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
更新日期:2003-08-05 07:57:25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3年8月2日决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分主要官员作如下任免: 任命唐英年为财政司司长;任命李少光为保安局局长;任命曾俊华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任命黄鸿超为廉政专员;免去唐英年的工商及科技局局长职务;免去李少光的廉政专员职务;免去黄鸿超的海关关长职务。
浙ICP备14000666号-4
最佳浏览分辨率: 1024×768 . 浏览器版本请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以上
版权所有 (C)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瑞安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