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效能革命"提供有力保障 我市召开动员大会
更新日期:2003-08-15 08:54:04     
●加强公务员的培训,完善公务员考录制度,建立分类型、分层次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离岗培训制度和辞退制度,开展评选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不称职者下的机制。《公务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若干意见(试行)》摘要 ●在市直机关严格实行6项制度:办事公开制、“窗口式”集中办理制、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设立市机关效能监察中心,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全权负责接受投诉和查处工作。 《市直机关效能监察若干意见(试行)》摘要 ●在市直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中,建立和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考学制、试用期制、岗位聘任制、交流轮岗制、竞争上岗制、责任追究制、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等,明确规范要求,加强考核监督。《市直机关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若干意见(试行)》摘要 温州新闻网8月15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市政府于日前出台了《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效能革命”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见今日本报九版),为开展“效能革命”提供有力保障。据悉,市委市政府今天召开由全体市直机关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专门对此项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在市直机关开展“效能革命”,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的实际行动,是优化发展环境、树立改革开放新形象的迫切需要,是实施“一港三城”发展战略,建设富裕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保障措施。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在“全国看温州、温州学全国”解放思想大讨论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通过“效能革命”,使机关部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有新的突破,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有大的改进,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真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  《意见》要求,市直机关必须严格实行“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态度刁蛮”的“四条禁令”,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对违反“四条禁令”者,视情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离岗培训、告诫、诫勉、调离,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降职、免职、责令辞职以至辞退,违反禁令者所在单位的领导要负连带责任,任何人不得说情。同时还要求加强民主评议、社会考评和明查暗访。  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还分别制订了《市直机关效能监察若干意见(试行)》、《市直机关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若干意见(试行)》、《公务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若干意见(试行)》三个配套文件,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机关干部的思想建设、效能监察、管理监督以及公务员的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  市委市政府还要求市直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包括省部属在温单位)都要根据出台的《意见》及配套文件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效能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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