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丈夫施暴 沈阳一女政协委员遭遇家庭暴力
更新日期:2003-08-18 08:08:24     
中新网8月18日电 据《华商晨报》报道,今年32岁的“白衣天使”孙洪是沈阳市沈河区的政协委员,在今年沈城的抗击非典战役中,被评为沈阳市沈河区非典时期优秀工作人员。据孙洪称,8月2日晚,她带女儿到丈夫开的足疗店去给女儿要生活费,遭到当警察的丈夫的毒打。  但其丈夫蒋某却否认此事。  而据医院诊断,因遭外力击打,孙洪面部多处骨折。  截至8月15日,毒打孙洪的丈夫蒋某仍未得到任何处罚。记者分别采访了被害人孙洪、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公安交警支队及处理打人事件的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丰乐派出所,并到孙洪的家中进行了调查。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蒋某不仅涉嫌实施家庭暴力,同时还涉嫌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私藏枪支和管制刀具。  昨天,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丰乐派出所告知孙洪可以提出进行伤害鉴定的要求,并开始对蒋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及管制刀具一事进行调查。同时,一名律师就孙洪提出的离婚意向为孙洪提供了法律咨询。  -政协委员自称时常遭受家庭暴力此番又遭丈夫毒打脸部多处骨折  据孙洪介绍,10年前,22岁的她嫁给了当警察的蒋某。女儿出生后,蒋某开始对她冷漠起来。几年前,丈夫在外面开了一家“快乐足疗”店后,经常打骂污辱孙洪,并且很少回家,对待女儿也非常野蛮。女儿曾经向父亲说自己想买一些东西,结果被蒋某一脚从床上踢了下去。  今年年初的一天,丈夫竟然理直气壮地告诉她,自己从酒店找了小姐。孙洪考虑到8岁的女儿和自己的“脸面”,最终选择了忍受,而丈夫却更加放肆起来,经常毒打妻子,一次丈夫竟把孙洪的母亲给打了。  孙洪告诉记者,8月2日,由于蒋某已经近两个月不回家,她就带着女儿到蒋某的足疗店里索要孩子的生活费。一进足疗室,孙洪就看见蒋某正和一足疗店的小姐坐在床上亲昵,愤怒的孙洪当场和蒋某发生争吵。蒋某跳到地上用拳头猛力击打孙洪的头部,并在孙洪反抗时用一把尖刀刺伤孙洪的双手,一直到把孙洪殴打到昏厥在足疗店的按摩床底下,蒋某才停手。孙洪在床底下苏醒后拨打110报警。当警察赶到现场时,蒋某已经逃之夭夭。  经医院诊断,孙洪由于遭受外力击打,导致左颧骨弓骨折、左上腭室前外侧骨折、颧骨下部塌陷、左上腭部积液,另外,左手全部手指深度肌腱断裂。  -蒋某主动到报社陈述详情否认对妻子施暴非法开店  8月15日晚,孙洪的丈夫蒋某在其父母、弟弟的陪同下来到报社,否认殴打孙洪,并介绍了事发过程。  据蒋某介绍,8月2日,他和几个朋友约好一起到快乐足疗店看球,几分钟后,孙洪突然领着孩子闯进,进门后孙洪先抢过蒋的手机摔在地上,随即开始打砸足疗店内部设施,分别将足疗店的饮水机、电视机、电风扇等物品砸坏,整个打砸过程有40分钟之久。蒋在孙洪刚刚开始打砸时就被朋友劝了出去,足疗店的人也都躲开了,当时足疗店里就孙洪和孩子两个人,所以孙洪脸上的伤是怎么造成的他不知道。  蒋某否认自己是快乐足疗店的老板,但当记者问为什么在他的家里有一张因卖淫嫖娼被处罚1万元的单据上有他的名字时,蒋拒绝回答。  记者接着问蒋某为什么在其家中有钢笔手枪及管制刀具,蒋表示那枪不是他的,是有人栽赃陷害。  -刚刚做完骨骼修复术孙洪未及开口泪先流  记者在病房里看到,孙洪的左面部已经全部肿胀变形,左右双手都缠着纱布,还没有张开嘴说话,她的眼泪已经落了下来。孙洪告诉记者,由于她刚刚做完口腔内骨骼修复手术,所以说话很受限制。  据孙洪介绍,她是1992年经人介绍和刚当上交警的蒋某认识的,1993年5月两人结婚。1995年孙洪生下一女。孙洪结婚后就发现蒋某脾气非常暴躁,动辄对她非打即骂,就连怀孕时也不例外。因为孙洪生的是女儿,蒋某的父母对她非常不满,蒋某对孙洪的暴力殴打更是逐步升级,但为了家庭的完整和刚刚出生的女儿,孙洪只好默默忍受着这种折磨。  从1996年开始,蒋某频繁出入于一些娱乐场所,与一些卖淫女发生两性关系,1997年蒋某染上性病。身为妻子的孙洪对于丈夫的所作所为敢怒不敢言,一面作出生活幸福的样子给外人看,一面还得偷偷购买药品为蒋某治疗性病。2002年开始,蒋某在沈阳市东陵区丰乐街开办了一家名叫“快乐足疗”的足疗店,公然组织、容留卖淫女卖淫,对于妻子的劝阻,蒋某回敬的是一次次的毒打和用家中的管制刀具相威胁。蒋某还在南方花高价购买回一枝枪,每次蒋某殴打孙洪时都会用那枝枪指着孙洪的头……  孙洪说:2003年4月到6月间,她所在的医院投入到抗击非典的战斗中,她身为医院的领导更是身先士卒地奋战在“抗非”第一线上,几十个日夜不能回家。而在这期间,蒋某公然将卖淫女领回家奸宿,结果2003年6月28日被提前下班回家的孙洪发现,蒋某非但没有丝毫悔改的意思,相反还掐着孙洪的脖子扬言要掐死她,幸亏女儿报警才救得孙洪一条性命。谈到这里孙洪告诉记者:“我的女儿因为已经习惯了蒋某打我,现在只要蒋某一动手打人,女儿就知道拨打110报警。”  -蒋某涉嫌私开足疗店所在单位称尚不知情  结束了对孙洪的采访,记者驱车来到沈阳市公安交警支队并采访了该队的支队长陈广仁。  记者:我们想了解一下蒋某的职务。  陈队长:他是交警支队秘书处控告申诉科科长。  记者:他在吗?我们想就他和孙洪人身伤害一案对他进行采访。  陈队长:他不在,他休假了。  记者:他殴打了妻子,并且还造成了伤害,难道作为单位不找他吗?  陈队长:我们找不到他,打他的手机、传呼、住宅电话都联系不上他。  记者:那受理他伤害孙洪案件的派出所没来交警支队找他吗?  陈队长:没有,办案单位没有来找过他。  记者:作为单位领导您对发生这样的事件有什么看法?准备对他本人采取什么措施?  陈队长:我们作为单位和组织没有权利管他和妻子的事情,毕竟那是他们两口子的事情,是家务事,我们没有办法,管也管不了。所以没有权利处理他,我们能做的只有对他进行批评教育。  记者:但是他现在已经给孙洪造成了人身伤害,这一点作为单位没有权利管他吗?  陈队长:至于他是否给孙洪造成伤害那要由公安机关办案单位来处理,够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记者:对于蒋某开足疗店这件事情交警支队掌握吗?  陈队长:这一点我们真的不掌握。不过没关系,不是有五条禁令和其他的规章制度吗,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孙洪母亲出示蒋某私藏笔型枪支另有容留卖淫嫖娼遭受处罚单据  记者在孙洪和蒋某的家里看到,这是一套面积为200多平方米的住宅,内部装修相当豪华。蒋某的邻居告诉记者,在这里购买一套像蒋某家一样的房屋就得花七八十万元,加上装修下来共计100多万元。  孙洪的母亲接待了记者,并向记者展示了蒋某开足疗店的证据。  记者看到大量足疗店的账簿,上面记载着足疗小姐正规足疗的提成款和向客人提供性服务的提成账目。据粗略统计,从2002年8月开始到事发时2003年8月止,蒋某的足疗店一共有20多个卖淫女从事色情交易,总营业额达到10多万元。记者还看到大量工商局给蒋某下的“因无照经营足疗店接受处罚”的行政通知书,还有一些工商局的封条等物品。  记者注意到有这样一张单据,是某公安机关在蒋某的足疗店里现行抓获卖淫嫖娼时对蒋某进行治安处罚1万元的罚款票据。据孙洪的母亲介绍,因为那次足疗店被罚款,蒋某回家后还把孙洪打了一顿。  记者发现,在蒋某的私人票据里还有两张从网站订购邮递物品的单据,上面记载的是大量的性用品和药物。据孙洪母亲介绍,蒋某每月都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购买这些物品。  最后,孙洪的母亲还向记者出示了蒋某私藏的枪支和刀具。记者看到那是一枝钢笔手枪,这种枪支每次可以装一发子弹,拔下笔帽就露出黑洞洞的枪口。另外,蒋某还私藏了一把长度约1米左右的砍刀和一把长度约30厘米的匕首。  -市公安局表示积极处理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答复  记者随即来到沈阳市公安局宣传处,并采访了该处的王志民副处长。在听完记者通报的情况后,王志民副处长显得非常震惊,并表示要立即向局领导汇报。  王志民副处长先是与该局纪检部门取得了联系,先后询问了纪检部门的几位领导,结果那几位领导没有一个知道这件事情的。”  最后王志民副处长从一个纪检人员处听说,事发后孙洪的父母曾经来到市局反映情况,市局纪检部门将案件转交回交警支队进行处理,但一直没有什么结果。  王志民副处长随即电话联系了交警支队的纪检部门,希望了解一些调查情况,却被告知交警支队刚刚开始对此事件的调查,暂时没有什么情况可以通报。  王志民副处长最后说:“现在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正在学习周永康部长关于转变公安职能、加强服务性及执政为民的讲话。谁料想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真是让人痛心。相信我们公安机关一定会处理好这件事情,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为何不对蒋某采取强制措施派出所解释在等待验伤报告  记者随即来到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丰乐派出所,值班的徐副所长接待了记者。  记者:派出所找到蒋某了吗?  徐副所长:找到了,并且已经来派出所做了笔录。  记者:在哪里找到蒋某的?  徐副所长:我们通过蒋某的单位交警支队就找到了他。  记者:对蒋某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  徐副所长:没有,要等孙洪的验伤报告出来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孙洪的验伤报告什么时间出来?  徐副所长:那要等3个月以后,孙洪的伤好了再做伤害鉴定。  记者: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必须在立案后给被害人出具伤害鉴定委托手续,我想知道派出所是否给孙洪出具了验伤委托手续?  徐副所长:那需要当事人要求,但孙洪及其家属始终没有提出要求。  记者:据孙洪及其家属讲,蒋某开了一家足疗店,并且有卖淫现象,派出所是否掌握这个情况?  徐副所长:我不知道,并且不能肯定蒋某就是足疗店的老板。  记者:但是,我在蒋某家里看到了在那家足疗店里因为现行抓获卖淫嫖娼而对蒋某进行治安处罚的票据,请问这怎么解释?  徐副所长:我不了解情况。  记者:据孙洪及其家属介绍,蒋某私藏枪支和刀具,派出所掌握这个情况吗?  徐副所长:孙洪的母亲在8月2日报警时是提到过蒋某有枪,但我们一直没有查,你要是了解情况就快让孙洪的家人来报案,我们好查。  -孙洪女儿要为妈妈申诉不想让爸爸再打妈妈了  在孙洪做手术之前,女儿把一封“我为妈妈申诉”的信件交给记者,信中表达了希望爸爸、妈妈别再“打架”的愿望。孙洪女儿的信———  我为妈妈申诉  2003年8月2日晚上,我和妈妈一起去爸爸开的“快乐足疗”,去要我的生活费。一进屋我看见爸爸和小姐坐在一起,小姐一看见妈妈来就走了。妈妈管爸爸要生活费爸爸不给,我也管爸爸要生活费,爸爸也不管也不给。妈妈拿起爸爸的手机说:“你给不给?”爸爸说:“把手机还给我。”妈妈说:“你把生活费给我。”爸爸上来就用拳头打妈妈两拳,妈妈一生气把爸爸的手机摔了,然后妈妈和爸爸就打了起来。我喊着爸爸妈妈别打了,他们也不听。不知爸爸手里握着什么东西把妈妈的手割了好几条口子,妈妈已经被爸爸打倒在地。当妈妈醒来,妈妈听见我在哭着说:“妈妈你流血了,赶快去医院吧!”爸爸打妈妈不是一两次了,经常打妈妈,我不想再让爸爸打妈妈,别再打架了。  蒋某某2003年8月10日晚8时  -沈阳各界表示强烈关注孙洪所在民主党派施援  沈阳市沈河区妇联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得知此事后,表示强烈气愤和关注,表示如果当事人要求妇联介入,他们会义不容辞地帮助当事人。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的冯颖律师说,孙洪到派出所立完案后,可以到相关部门做伤害鉴定,构成伤害就可以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社会应对家庭暴力问题给予更多关注。  另据了解,孙洪所在的农工民主党在接到孙洪本人请求援助的申请后,根据《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第5条第6款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此事作出行动并向各新闻媒体公布对于此事的态度。  8月15日上午9时,由农工民主党召开的新闻记者发布会正式召开。  辽宁省政协常委、农工民主党副主任委员许连臣在会上表示:“孙洪同志的遭遇,很明显是受到了家庭暴力的迫害。作为一名普通女性,她应该受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她应该受到政协的保护。作为一名农工民主党党员,她应该受到农工民主党的保护。可是,就在这三方面的保护下,孙洪同志的丈夫蒋某竟然无视法纪,将自己的妻子打成重伤。对于此事,我们感到十分气愤。我们将就此事上报辽宁省政协、中共辽宁省委统战部,并将于今日下午将材料上报给沈阳市市委书记张行湘同志。同时,我们还会将材料转发给辽宁省妇联。希望此事能够圆满解决。”  随后,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秘书长朱洁代表农工民主党发表了对于此事的意见,对孙洪的遭遇表示十分痛心,并表示尊重各级领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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