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批信访督查专员上岗
更新日期:2004-11-12 12:40:31
浙江在线11月12日消息 虽然是省卫生厅新任副厅长,张平11月1日却向省信访局正式报到,开始了为期3个月的信访督查专员工作。和他一样,作为首批信访督查专员,我省另3名新提拔的副厅级领导干部也来到省信访局上班,专职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协调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据了解,此项制度有望在我省全面推广。 为提高新提拔领导干部处理群众信访工作的能力,省委组织部、省信访局最近联合下发有关《办法》,规定从今年起,凡是省直机关新提拔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如果没有在市县主要领导岗位上锻炼过,都要分期分批到省信访局担任省信访督查专员,每期任职时间为3个月。 在上任的10余天时间内,除系统学习群众信访处理相关规定外,部分专员已经开始参与重大群众信访问题的调解与调研工作。省信访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把新提拔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充实到信访队伍中来,让他们在处理群众信访的实践中全面提高工作能力,了解社情民意,增强群众观念,无论对当事人还是全省的信访工作都大有裨益。另外,把具有专业知识的领导干部充实到信访工作队伍中来,改变了信访队伍人手不足的现状,也将有效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树立“大信访”观念。 虽然担任信访督查专员时间不长,张平说自己收获颇丰。他报到后就随省领导下访天台。张平坦承,尽管此前在省卫生厅也处理过相关的群众信访问题,但局限在卫生系统内。到省信访局后,发现群众信访问题要复杂得多,必须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和处理方法。按照计划,下周起,张平将和其他3位信访督查专员一起赴全省各地,对信访工作进行督查。 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督查专员工作期满后,省信访局将对其工作表现作出鉴定,由省委组织部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正式任职的依据。 省委组织部还发文要求,各市、县(市、区)要参照《办法》规定,建立各级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汪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