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纳委员建议 江苏太仓农村劳模有了荣誉津贴
更新日期:2004-11-12 12:48:39
近日,江苏省太仓市出台相关政策,凡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农村无退休金收入的劳模自2004年7月1日起,全国劳模可领到每月300元的荣誉津贴,省级以下(含省级)劳模可领到每月200元的荣誉津贴。这一举措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一些基层的村干部深切地说道:党和政府为农村老劳模做了一件大好事、大实事,这可要好好的感谢政协。 今年8月10日,在第15次市政协主席接待委员日活动中,曲建委员详细叙说了一些农村无退休金收入劳模的生活现状。太仓现有到退休年龄但无生活保障的农村劳模12人,这些劳模都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获得“劳模”称号的,为国家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目前这部分劳模因年龄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遇到困难,建议应尽快采取相应措施,出台相关政策,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市政协迅速将委员的建议专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委书记为此作出批示,要求对这部分劳模在经济上、生活上给予更多关心。市政府第25次市长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出台相关政策,市财政拨出专款,成立专用账户,并要求分管市长会后抓好落实。 11月3日,市总工会将农村劳模请到市里,将荣誉津贴卡交给每一位劳模。据了解,给农村无退休金收入的劳模发放荣誉津贴,这在苏州市乃至江苏省属第一家。(吴益良) 来源: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