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最低工资调至全省最高 最低月薪:620元
更新日期:2004-12-20 09:02:42     
  温州新闻网消息:务工者现在温州市区领到的最低工资,将是全省最高的。市政府近日就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出通知,决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实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制度,同时调整全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市区的月最低工资达到620元,比以往上调了19%。   目前,我市市区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是2003年9月1日起调整的每人每月520元。非全日制工作职工的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7元。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我市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实行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制度,同时调整最低月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为:市区(含鹿城、龙湾、瓯海区,温州开发区)620元/月;乐清、瑞安市560元/月;永嘉、平阳、苍南县510元/月;洞头、文成、泰顺县440元/月。对应上述各地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为5.4元、4.8元、4.4元、3.8元四档。  据介绍,根据今年我国新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将受到支付1至5倍赔偿金的处罚。最低工资标准至少每两年要调整一次。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的,还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津贴、福利及相关待遇。(温州日报 高精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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