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预警处置办法实施 政府出硬招为民工讨薪
更新日期:2004-12-01 10:07:26
温州新闻网12月1日消息: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温州市区企业欠薪预警处置办法》今天正式实施,该办法适用于市区包括个体经济组织在内的所有企业,所有欠薪企业都必须纳入预警范围,并实行分类管理。该办法实施以后,“老赖”老板不能 再赖了。 对付欠薪,可匿名举报 迟迟拿不到工资的职工,可以大胆地举报。《温州市区企业欠薪预警处置办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支付事项等,工资应当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对于欠薪企业,职工和群众有权举报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可以署名,也可以匿名举报,对署名者将给予保密。 尤其是建筑业,不仅应按合同约定每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且每月支付水平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必须按合同由企业或项目部直接兑现,不得由班组长或其他第三方进行支付。并要积极推行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制度。 欠薪企业,均予以监控 所有欠薪企业都必须纳入预警范围,并分为第一类重点监控对象和第二类一般监控对象。列入第一类的重点监控对象为:拖欠职工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停产歇业,职工工资未付的;累计拖欠工资超过10万元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额大于自有资产50%以上的;企业经营者一贯信誉度较差,曾发生1次以上集体举报或上访事件的;发生欠薪未按时申报的。而发生个案欠薪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或除第一类外的其他欠薪企业均为一般监控对象。 重点监控对象补发欠薪后,连续6个月未发生欠薪的,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可降为一般监控对象。按此办法,一般监控对象补发欠薪后也可不纳入预警范围。 六种办法,敦促企业清薪 该办法对欠薪企业上了6道“紧箍咒”,以敦促“老赖”老板还清工人工资。 一是自行申报和兑现:欠薪企业在欠薪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报,并提出清偿计划,限期兑现; 二是责令支付:对检查中发现的欠薪企业及自行申报后未按期兑现的欠薪企业,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支付; 三是依法处理和处罚: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欠薪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处理和处罚,对重点监控对象除加付50%至100%的赔偿金给劳动者外,还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是申请强制执行:对不执行处理和处罚决定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是实行通报和一票否决制:对因纳入预警范围而受到处理和处罚的用人单位进行通报和曝光,并一律不出具各种评先证明; 六是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温州日报记者 金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