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培养成本核算能让高校收费接近民意?
更新日期:2006-04-07 15:01:18     
 近日,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表示,今年教育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出台高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不允许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也不允许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的各种费用。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办法意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将有利于加强学校的管理,其中包括国家拨款和向学生收费都有了具体的标准可以参照。[进入论坛参与讨论]
解读:大学生培养成本今年出标准
  
  教育部官员透露,高校生均培养成本核定办法初稿已经出台,正式的办法“无论如何今年都将出台”。但初稿要经过到各高校初步测算等步骤,收集各地方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意见后才可能最终确定定稿施行。[详细]
标准考虑到了学科地区差异
    教育部官员表示,不同的学科的不同成本,文科、理工科、医学、艺术类不同培养成本,核定办法考虑到了这些因素。此前,教育部前副部长张保庆接受采访时也估算说,现在的日常运行成本,理工科一年得15000元左右,文科得12000~13000元,医学至少要4万元,艺术院校的学生至少需要10万以上。

  同时,这位官员还表示,因为不同的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不一样,不同地区的高校也有不同的培养成本。这位人士举例说,河北的高校的生均培养成本与北京高校的就不一样。另外,不同的学历、不同的专业的培养成本也不一样。
成本核算与标准成本非常复杂
    教育部官员透露,哪些内容应该纳入高校生均培养成本的问题上,还有一些不同意见。此前,教育部前副部长张保庆曾透露说,关于培养成本的科学核算很复杂的,有关部门的意见也不一致,完整意义上的培养成本是很高的。张保庆表示,现在规定的日常运行成本只包括学校里老师的工资、日常的水电费等。他认为,这样的运行成本运算比培养成本少算了很多,而真正计算完整意义上的人均成本,一个学生不仅仅是一万两万元的问题。

  但大陆高校以前没有做过成本核算,国外也没有先例,虽然也曾组织人员到国外考察,但现在做具体核算仍非常复杂。这位人士透露说,设备折旧、教室折旧等估计会算在成本核算里,不过在具体比例上还是有不同的意见。

  不过这位官员还透露说,现在成本核算和标准成本还不一样,所谓的标准成本指的是究竟要花多少钱,就是把所有用于支持高校发展,所有与学校有关的费用统统要计算在里面,但实际操作起来非常复杂。
质疑一:核算成本是否等于涨学费?
  这个核定标准谁来定,谁来执行,是不是把所有的教育成本平均分摊到学生头上,那么政府部门应该怎么承担教育责任,学生家长怎么承担高额的学费?暨南大学新闻学院的小郑认为教育收费应根据民众的承受能力来定,而不是根据成本来定,不然就变成了教育产业化。高等教育不能办成谁有钱谁就能上大学的局面。一位姓张的家长不无顾虑地说,“根据教育部官员的说法,以前的成本核算还低了,这是不是意味着新的核算办法出台后,学费也随之往上涨?
质疑二:对贫困生是否不公平?

  就读广州大学旅游学院的小曾表示,培养成本核定标准的制定让高校收费有据可依,对杜绝乱收费会有积极作用,但他担心如果标准因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不同,那对贫困学生不公平。

  “有很多来自西部贫困地区的学生想到东部的高校读书,但是如果标准出台导致学费上涨,那对这些穷学生是雪上加霜。”小曾认为制定培养成本标准应更多地考虑学生的支付能力,而不是高校的教育成本。
探寻:高校教育“成本”缘何成谜
    高校成本为何成谜?一直以来,不管是理论界还是政府物价部门,对高校培养学生的成本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错误理解。一般来说,高等教育成本是由教职工工资、离休退休人员费用、奖贷助学金以及公务业务费、设配购置费等组成。其实,这在高校的实际运作中远远不是如此,例如,一所高校的大型基建项目,他的受益者显然包括使用期限内的所有学生,这种成本由谁承担?……>>>
办学经费哪里来?高校“当家人”一席谈
·广东中山大学校长黄达人:目前社会上关于教育成本的计算方法存在很大分歧,按照我们自身的估算,像中大这样以研究型大学为定位的大学,培养一个学生每年需30000元左右,而我们收学生的学费是5000元左右。中央财政、地方政府这几年对中山大学已是厚爱有加。尽管这样,中大目前的办学经费仍然是一半来自政府拨款,一半还需学校自筹。·华南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刘树道:华工目前还没有对生均培养成本进行初步核算。此前对高校生均培养成本是比较简单的计算方法,即总经费/学生数。如果要进行生均培养成本核算,一定要有统一的口径,哪些应该计入成本,哪些不应该计入成本,都要明确。譬如大学城基建成本就不该计入,这些要管几十年上百年的工程,不能简单地全部分摊到学生四年或一年的培养成本里。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徐真华:“现在的教育支出与几年前已经不是一回事了,各高校都在搞数字化建设,办学成本远远高于以前。老百姓对于高校的办学成本不太了解,存在许多质疑,如果把核算生均培养成本标准公布,可以使大家对办学成本有更正确的认识。”现在学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有三部分:一是政府拨款(广外以生均6300元/人计);二是学生的学费,每人4730元/年。两部分收入加起来仅占全部办学经费的60%,另外40%还要靠学校自筹。“但从中国的国情来看,暂时还会维持这样的方式,近期内要改变不大可能。·华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杨文轩:教育部的具体文件还没下达,但近年来广东对高校教育乱收费的整治力度大,乱收费的问题大大减少,因此就算标准出台,也不会与目前的收费有很大出入。在华师,学校每年的各项开支总计高达10个亿以上,而学生的学费收入每年仅有2亿~3亿,加上国家每年2亿多补贴,依然是入不敷出。现在都说高校收费太高,这样说是不合理的,高校的培养成本要视办学层次和培养专业不同而有不同的标准,一所211学校和一所普通高校在硬件投入上不同,办学成本自然也不同。
“生均成本”核定 撕开高校乱收费的口子
中国教育乱收费分为四种类型

·“生存型”乱收费。这主要发生在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和城市的薄弱学校。一些违规收费都属于这些方面的收费。

·“发展型”乱收费。这里面一种情况是学校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受到经费等方面的制约,采取了不正当的方法,收取了学生的费用,在没有正当批准权限的情况下收取了费用。其中,也有个别学校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坚持科学发展观,追求超过实际可能的高标准。

·“趋利型”乱收费。也就是在教育的公益性和市场的公立性发生冲突的时候,有的校长或者有的领导教育思想不够端正所出现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不规范,在法制不健全的条件下,这方面的问题就特别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有的地方也以结构工资为名,有些地方行政领导默许了一些学校的不规范收费行为用于解决所谓“结构性工资”的补贴部分。

·“转价型”乱收费。这体现在基层政府通过学校乱收费。一些政府部门向学校乱摊派。学校没有经济来源就转价到学生身上了,也有一些是通过学校对学校乱收费,就国家对50个县的审计结果发现,60%的违规收费属于这种行为,就是政府行为引发的,40%是学校自身引发的。
 
中国教育乱收费存在四大问题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突出。部分学校招收择校生违规收费,一些地方以体制改革为名,搞“校中校”等,实行乱收费。

·有偿补课现象较为普遍。一是受升学压力,部分学校为追求升学率或应学生家长的要求,对毕业班实行有偿补课。二是部分学校或老师为迎合社会需要,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进行收费补课。

·教辅资料过多过滥。一是学校管理不力,滥订教辅资料,致使学生购买多套、多版本教辅资料。二是教辅材料价高、质次,损害学生利益。

·服务性收费、代办性收费不规范。学校对教学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服务和代办事项,不遵循自愿原则,统一向学生提供服务和收费。
  2005年,城市居民文化消费中占最大比例的仍是教育,子女教育开支在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影响到家庭正常的花销计划。报告指出,当前高昂的学费已经致使城市居民的文化消费向教育方面倾斜。人们不得不加大储蓄,同时刻意削减其他开支,从而维持教育花费。

18所部属高校乱收费8.68亿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暨南大学

  ·问题一:违规收费 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检查

  审计调查显示,2003年,18所高校收取未经批准的进修费、MBA学费等64427万元,收取国家明令禁止的费用6010万元,自行设立并收取辅修费、旁听费等7351万元,超标准、超范围收取学费、住宿费等5219万元,强制收取服务性、代办性收费3284万元,重修费、专升本学费等554万元,共计8.68亿元。

·问题二:大规模建设 债务沉重 整改措施:明确高校贷款责任

  审计发现,部分高校大规模进行基本建设,造成债务负担沉重。至2003年年末,18所高校债务总额72.75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45%,其中基本建设形成的债务占82%。为此,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文,明确高校贷款责任、审批程序和贷款资金的管理办法,要求各高校制定切实可行的还贷计划,按照贷款本息归还的时间和额度合理安排调度资金,减少财务风险。

·问题三:财务等管理较为薄弱 整改措施:纳入统一核算

  审计部门发现,部分高校财务管理较为薄弱,问题之一是部分高校收支反映不实。14所高校未将科研收入、收费、投资收益等6.16亿元作为收入管理,有的滞留在所属单位坐收坐支。
直评:教育成本核算能否广征民意
核定高校生均成本能广征民意吗?
    现在人们在对教育乱收费表示不满时,也提出了许多改进方案。在制定核定办法前,是否可以充分考虑、吸收他们的意见,以反映他们的心声?与制定核定办法同时,是否应该重新检省现有的政策和措施的合理性,重新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某些引起公众不满的规定,看看它们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如果仍坚持传统的“既往不咎”,可能会损害公众的信任。而失信的代价,很可能会反映到对“新政”的期望和执行上。>>>
大学生“培养成本”该咋算?
    大学生“培养成本”该怎么算?是把教学、教辅人员的工资性费用、教学业务费用、学生事务费用以及固定资产建设费、折旧费等加到一起吗?以往高校自己的成本核算大概就是这样的,把所有的支出加一加,然后平摊到学生头上。这样的成本,只是一种“软成本”,是一种没有“硬约束”的成本。这种成本核算的结果,是高校冗员越来越多,校园越建越奢侈,而学生的学费则越来越高。最后,许多高校虽然收了那么高的学费,却依然入不敷出、负债累累。>>>
高校生均成本能否“事后”核定?
    笔者认为,真正发挥高校生均成本核定的效能,有必要采取更为务实和创新的做法。比如能否将生均成本由“事前匡算”改为“事后核定”的办法。毕竟,目前各个高校自身经济状况、财政投入、项目支出等可谓千差万别,奢望“一蹴而就”地划定统一标准恐怕不太现实。不妨先行制定一个有关生均成本及相应收费的基准额度(应保持适度偏低水准),高校可以先按此标准收取费用,而后根据每一年度高校上报的成本收益核算报告最终确定其该年度实际应收费用数额,甚至可能出现“多退少补”的情况。这种方法可以使生均成本及收费更加符合实际。>>>
“治乱摘帽”从大学校长开始,行吗?
    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周济部长发出的军令状,措辞不可谓不严厉。去年初,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再次联合下发通知,三令五申高校出现乱收费,追究一把手责任。可惜的是,铁令只是得到了部分兑现。3年来全国共有794名校长被撤,仅去年就有395人掉了乌纱帽。然而教育部的通报“只见数字不见人”,公众无法了解这些乱收费主谋的姓名、单位等详细情况,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被撤职的数百名校长中没有一个大学校长!包括国家发改委今年2月19日公开曝光的西安美术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南京审计学院、河南师范大学,至今也没有一个校长,哪怕是处长科长为此丢官卸职,被追究责任。>>>
高校收费政策还要继续稳定?
  由国家给出一个明确的标准,学校收费必须在标准之内,否则即为乱收费。这当然不错,但大学生培养成本核定标准应该由谁制定?仅仅是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还是有处于这个标准的相对方即大学生及其家人的参与?有了这个标准,是不是就能“有效治理”教育乱收费?除此之外,我更关注的却是这样一句表述:继续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的总体稳定。这是不是意味着对过去高校收费政策正当性的承认?目前高校收费已经高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继续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的总体稳定”将是一种怎样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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