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更新日期:2005-03-11 09:36:46     
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而不敢吃的东西却越来越多,农产品中滥用或不当使用农药、化 肥、激素和抗生素,加工食品中滥加防腐剂、增白剂和色素添加剂……有人说,每一次拿起筷子都是一次历险。食品安全已经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003年我市新发恶性肿瘤18000多例,胃癌居第一位,而且病患者的年龄越来越轻。有专家分析,食品安全问题是癌症 发病率速增的最主要原因,十五年后将有百分之五十的人是因患癌症而死!现代社会中小儿肥胖病越来越多,这同样与长期食用激素催生的动植物有关。食品安全问题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引起人们的重视,市政府先后颁发了《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活动的通知》和《瑞安市食品安全整治方案》,但是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仅仅是开始,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在我市仍有一些农户过度使用化肥、农药和激素,导致农药残留超标,部分菜农不到农药安全间隔期即把农产品采收出售;养殖户违规滥用畜禽兽药添加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未经处理,大量排入江河,严重污染水源和土壤,威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环境 。再有我市80%的猪肉是从外地流入、对猪肉检疫缺乏必要的监测仪器,有些地方检疫人员只是收费、盖检疫印章,群众说,猪肉是最不放心的食品之一。入世首席谈判龙永图曾经说过:在肉类贸易谈判时,欧共体拒绝进口中国的肉类产品,说中国的肉类产品不是人吃的! 俄罗斯的肉类产品三分之一靠进口,但就是不要中国货,说明我们平时吃的肉类食品在安 全上和西方国家有多么大的差距。日本有媒体称中国的蔬菜近一半“有毒”,按照惯例出口产品优于国内产品,那么我们的日常食品不是更危险?我们的生活已经进入小康,传统的以 “吃了不倒”为标准的食品安全观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我们不但要关注食品的“现 时”危害,更要关注食品的“潜在”危害。 目前许多食品安全问题都是出在监管上,安徽阜阳毒奶粉事件,就是生产、经销地方的管理部门监管失职,分管的副市长曾经说过:毒奶粉事件持续了一年多,但我一直不知道。 这说明政府有关部门在应有的监督、监管环节上是多么的乏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事先监管不力,事后查处不当的问题在我市同样存在,为了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增强监管实效,真正把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关系政府形象、社会信誉,民族兴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这一高度,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理顺部门职能,提高工作质量。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喝”,而现在我 市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和尚”有工商、质监、卫生、农业、药监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个个都有 权管,个个又管不彻底,“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杀猪的”、“十几个执法的治不了一个 造假的”,这是长期以来对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问题的形象描述。监管如此密集,已经付出巨大成本,但真正管到位、管到实处的几乎没有,部门职责交叉,责任不清,监管空白与重复执法仍然存在。因此建议市政府尽快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国务院已经明确 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 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因此,建议市政府尽快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把分散的监管力量综合起来,把部门的工作统一起来,各司其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 、过错责任追究制和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让有关职能 部门不敢不作为,作为不敢不到位,给我市百姓一个安全的食品环境。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个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在履行好本职监管职能的同时,还应齐心协力地联合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要互通有关监管信息,加强沟通联系。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 与环保、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联系,形成强大而有效的社会监控体系。 二、完善检测体系,实行市场准入。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农产品生产 基地、流通领域和消费场所食品安全检测站、工商监测车和有关职能部门检测“四位一体”的检测体系 。 由于食品安全检测仪价格较贵,市场投放量不足,面对大量需检测的食品显得杯水车薪,建议市政府采取业主自筹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办法,增加无公害检测仪器的投放量。抓住批发市场这一关键环节,加大重点蔬菜品种农药残留全批次检测力度,及时公示检测结果,接受市民投诉,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不合格蔬菜协议销毁制度。 2002年以来,国家在全国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相关食品生产企业需获得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须强制检验,并加贴“QS”准入标志。目前已有28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对质量问题严重的食品实施市场退出制。我们要加强对这些食品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企业,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检查监管,坚决禁止没有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上市销售。对百姓生活关联较高的蔬菜、肉类、水产品、豆制品等食品必须加强检测,必须达到无公害标准。凡是没有经过检验检测以及经过检验检测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全面推广食用农产品产地标志卡制度,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农产品追根溯源 ,追查其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主要集贸市场、生鲜超市都要与定点屠宰厂、大型食品生产、 加工企业、水产养殖场、种养大户、副食品或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等签订“场厂挂钩” 、 “场地挂钩”协议,从流通源头确保上市食品质量。一些和群众生活休戚相关的食品,比如豆制品、咸菜等,政府有责任建立扶持一批正规企业予以取而代之,进而规范市场,同时抵制 伪劣商品。 三、健全监管网络,推行信息通报。在市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建立起一套“ 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运作机制,各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依法对食品生产单位实施纵向监督管理,各镇因地制宜,通过以辖区为单位,镇、村、社区层层落实责任制等形式,对食品安全实行横向综合管理,建立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监管网络。要依靠社会力量推行市场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度,司职食品安全的巡查和报告,同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监管员大胆监督,广泛收集市民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农贸市场、超市和批发市场要设立食品专管员,专门负责查证、验证工作。 全面实行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市政府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定期收集、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开展食品安全现状调查,了解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状况,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并为消费者提供举报和信息查询服务。工商部门要在市场安装食品检测情况公布栏,公示每次食品安全监测抽检结果,为市民提供当日对市场经营食品单位的抽查情况,让市民明明白白购物。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 ,设立群众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同时要建立群众性举报 奖励机制,鼓励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四、严管生产领域,强化源头管理。生产领域是食品不安全因素的源头,政府要大力发 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积极支持和鼓励农民生产无公害蔬菜、水果等农产品 。目前农户自主生产自主经营的方式给监管带来一定难度,要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心和菜农 对“无公害蔬菜”的认知意识,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要到村、到户开展广泛宣传,举办无公害技术培训班,在田头地边竖立无公害警示牌以警示禁用农药及处罚规定和防疫办法等,乡镇农技站要定期下村检查,重点农产品生产村要设一名检查员负责对本村基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环保部门应当会同农业、渔业等部门健全全市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网络,组织对全市食用农产品生产场所的土壤、水等生产环境进行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农业生产环境和场所中的重金属、抗生素残留、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进行蔬菜、瓜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的行为,以及违法在果树、蔬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不得使用或限用农药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有关部门加大对农药残留污染危害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对农药对人体健康产 生的危害有清醒的认识,自觉抵制有毒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维护自身的安全。 五、培育绿色市场,健全流通领域。流通领域是食品不安全因素的载体, 几乎所有有毒有害食品最终都是通过流通领域而流向百姓餐桌的。因此要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坚决堵塞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漏 洞。要循序渐进推广“农改超”,我市部分农贸市场由于管理粗放,出现假冒伪劣甚至有毒有害食品,对市民生活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也给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建议市政府加快农改超步伐。为了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倡导诚信经营,按 照《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和《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标准》开展创建绿色市场活动 ,通过争创,使市区已有农贸市场、超市和批发市场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商品管理、市场管理和信用管理等方面达到绿色市场标准,并逐步将这项工作向中心镇推开。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我们的政府 一定要负起责任,但同时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才能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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