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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协十一届十四次常委会议上各小组讨论的意见、建议摘要
更新日期:2009-12-01 19:37:25
9月23日,市政协十一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分三个小组就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行协商讨论。现将各小组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摘录如下:
第一小组(召集人谢炳冲):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是培育高科技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载体和经济增长的助推器。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首先要深化认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心,真抓实干,注重成效。其次,要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向和使用的监管,更好地发挥其政策效应和激励作用。第三,要建立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机制,共同分担企业科研风险。第四,要提高人才引进的门槛,严格筛选,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而紧缺的高新技术研发人员。
第二小组(召集人林友清):建议:一要立足瑞安实际,尽快制订出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平台建设总体目标、发展方向、重点布局和基本要求。二要完善资金投放政策。市财政科技经费应明显向科技创新平台倾斜;倡导银企合作,完善中小企业担保基本管理制度,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更多更有效的贷款支持。三要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快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
第三小组(召集人黄鹏飞):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启动比较早,但成效不是很明显。建议要集中力量建设若干个我市产业发展迫切需求的上规模、上档次、有特色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要注重招商引“智”,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培养和广泛吸纳各类创新型科技人才,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要完善有关激励和补偿政策,明确奖励条件和措施,防止科技资金投放平均化。同时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