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调研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更新日期:2010-07-13 17:51:50     

  为更加科学合理地实施教师绩效工资,5月上旬,市政协副主席蔡永淼率部分教文卫体委员会成员,对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市教育局和各类基层学校,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分类座谈、讨论分析等形式,着着了解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以及对策建议。
  按上级规定,市教育局于2009年12月出台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教师绩效工资。2010年1月,156所义务教育学校完成了学校内部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总体进展平稳顺利。据统计,2009年共发放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5.787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3.5958亿元,预算外收入1.4438亿元,其它0.7481亿元。义务教育学校在编教师7441名,绩效工资人均66041元/年(人均基础性绩效工资46641元/年、奖励性绩效工资19400元/年);退离休人员2131名,生活补贴人均30500元/年。
调研中,委员们认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一项重大的、全新的改革举措,事关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实施过程中,绩效工资的舆论宣传和教师思维导向出现偏差、班主任津贴发放“一刀切”、分配方式过于简单片面、拨款不到位、学校制订和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矛盾凸现等问题比较突出。委员们建议,要切实加强领导,正确引导舆论,突出教师思想教育,完善绩效考核意见,体现绩效工资激励功能,规范、科学、合理地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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