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风采
愿做群众利益的代言人——访市优秀政协委员陈慕林
更新日期:2011-03-30 16:17:51     

“一个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民生的提案,一个曾被市委、市政府肯定的提案,一个需要拿出一点点钱就能落实的提案,却到现在还没落实……希望这次我提了以后,下次委员们不用再提这个提案了!”陈慕林颇具幽默的开场白,赢取会场一片掌声。

这是民革瑞安市总支主委、瑞安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慕林在一次我市政协全会上的发言。话题紧扣民生,语言诙谐风趣,他为一项关于在菜市场悬挂食品安全电子显示屏的提案呐喊。

陈慕林毕业于杭州大学数学系、浙江大学法学院。1988年7月大学刚刚毕业,他却毅然放弃了许多“金饭碗”选择赋有挑战性的律师行业,一干就是整整17个年头。17年来,他恪守诚信、热心助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肯定。1999年,作为瑞安法律界的优秀代表和有识之士,被推选为瑞安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从此,他就与政协结缘,先后担任瑞安政协第十、十一届常委。期间,他关注民生,反映民意,认真为老百姓办实事,为群众利益代言。

做好本职工作,维护职业荣誉

作为一名律师,陈慕林首先想得是为普通老百姓打官司,他始终秉持对法律的忠诚信念,为百姓说话,乃至打抱不平,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利益。2002年,浙江省首例确认选民资格案件使他践行了自己的律师职责。

2002年5月初,瑞安市莘塍镇星火村和农场村两村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出选民名单,叶阿金发现自己一家人的名字上面都没有。为争取选民资格,叶阿金就多次到镇里反映,却没有结果。于是叶阿金急冲冲去找陈慕林,说明事情原由。1998年,他根据瑞安市小城镇户籍改革试点精神,将原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原户籍从莘塍镇星火村迁出,挂靠在莘塍镇农场村统一管理,但没有具体落实到农场村。

陈慕林听了就明白,这是确认选民资格案件,浙江省还是闻所未闻,.这个案子难度大,牵涉到的是一项政治权利的内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又正值温州市村两委换届期间。但他也深知这是一位普通老百姓的焦虑和期盼,应该为当事人的利益奔走呼吁。该案的出现,也引起温州市多家新闻媒体的关注。

为了寻找充分的证据,陈慕林白天顶着烈日四处搜集材料,晚上回来分类挑选整理、撰写法律文书。为了不影响家人休息,他把家里的客厅当作办公室,晚上一忙就忙到凌晨,夜里饿了就泡一碗方便面,经常一写材料就忘了吃泡面,想起来的时候面都凉了。妻子心疼了,就劝他:“你这么拼命图啥?就是官司打赢了对你有啥好处?”他义无返顾地说:“用不着图啥,我责无旁贷!”

这场官司,经过长达二个多小时的庭审激烈辩论,2002年5月29日,市人民法院在星火村选举日的前一天作出判决,判决确认起诉人叶阿金在星火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具有选民资格。一锤定音。

帮助弱势群体,承担社会责任

法律援助是指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它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政府的重要民生工程。

老板拖欠工资不还怎么办?用血汗钱买来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销售者却不闻不问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法拿到赔偿款怎么办……这些新问题陈慕林一直在思考,1999年3月当他被推选为政协委员之时,随即就提出《关于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建议》的委员提案;2000年他又提出《关于尽快落实法律援助中心的人员编制和经费的建议》的提案,2000年9月,陈慕林所提的建议在他的坚持与奔走下得到落实。2001年他再次提出《关于尽快核拨法律援助经费的建议》,我市最终成立“148” 法律援助中心,为维护群众的利益,伸张正义。

“148” 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后,开展了扶残助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前置,保障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等事项。

每当这一件件援助案件迎刃而解时,人们是否会知道一位社科界政协委员的的良苦用心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陈慕林认为,作为政协委员要有使命感,最大程度地担当群众的代言人。2003年,他顺应时势,又提出《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利益保障问题的建议》。当年12月,中共瑞安市委研究此项提案,问计于民,调查社情民意,出台了《瑞安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试行)》,后于2008年12月出台了《瑞安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并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管理办法》在货币补偿安置、安置留地等方面与之前均有了较大的改动,并新增了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等。《管理办法》实施后,瑞安市征收亩耕地的成本最高达到了64.2万元,最低也要17.2万元,失地农民的利益最大限度的得到保障。

肩负委员职责,履职尽心尽力

陈慕林说,政协委员就是要敢讲真话、善于讲真话,要把基层群众原始声音中的真实愿望反映上来。

2003年他呼吁把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和建设“法治瑞安”的重要举措。一份《关于成立市政府律师顾问团的建议》,促使市政府于2004年1月份成立了瑞安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出台《瑞安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2010年他又为更好落实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把法律带到农村千家万户,提出《关于增加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财政补助的建议》,该建议立即引起财政部门的关注,2010年市财政落实了30余万元,给每个村法律顾问补助经费500元。

2004年,他为保障民生献计出力,针对交通日益拥挤的现象,坦诚己见,一份《打造畅通便捷的市区交通网络,保持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成为年度重点提案和优秀提案。政府通过多年的努力,在硬件设施上投入财力,在畅通管理上投入人力,在违章管理上投入智力。

2006年他集思广益,针对性地提出《关于成立“外来人口联合管理服务中心”的建议》,2009年又提出《加强我市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的建议》,市政府于2009年9月成立新居民事务局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在2010年12月成立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瑞安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暂行规定》等文件,加强了我市外来人口服务和管理。

多年来,陈慕林在参政议政中,对提案工作感悟颇深。选题要有准度,洞察问题要有深度,建议要有高度,深思熟虑为民所提。但提案的落实不是一蹴而就,需要多次的协商沟通,提案要是得到落实,他总觉着有一种成就感和满足感。

  长年伏案写作,使他患上了慢性颈椎病,吃饭没规律,胃痛,可他还是坚持一边治疗一边工作,他心中只有一个理:要当好一个政协委员,多做点好事、实事,多为群众说句话。

                        

                           (黄春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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