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专题调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
更新日期:2011-05-19 10:08:07
为积极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促进“平安瑞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4月13日,市政协副主席王翠珠、社法委主任高长泉、部分政协委员以及市府办、财政局、卫生局、交警大队、慈善总会、人民医院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就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我市于2009年1月制定出台了《瑞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并成立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市财政投入首笔启动基金100万元。
对照国务院五部委联合发布的第56号令《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调研组建议,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制,加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力度。专题调研形成社情民意信息报市政府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