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实施部分市委常委领办政协重点提案制度
更新日期:2014-05-30 09:49:44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温州市政协提案工作会议精神,更加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视,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办理的市领导引领示范作用,4月30日第19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就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作了研究,会议决定在继续实行市政府领导领办重点提案的基础上,从2014年开始增加部分市委常委领办重点提案工作。
近年来,市政协十分重视提案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以及我市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广泛协商、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精选具有较强代表性的重点提案,并交由市政府领导领办。市政府各副市长十分重视分工的重点提案领办工作,亲自协调提案落实,并经常过问分管部门的提案办理进展,提案办理成效明显。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共征集到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242件,经审查,立案228件,其中集体提案70件。主席会议从中确定了《关于促进与规范我市科技孵化器建设、管理的建议》等12件提案作为今年的重点提案。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协在建立健全市政府领导领办、市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并推行增加部分市委常委领办重点提案工作。今年确定的12件重点提案中7件继续交由市政府领导领办,其余5件分别交由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统战部长、纪委书记等常委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