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瑞安市委员会关于撤销余成洪、吴焕进政协第十届瑞安市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更新日期:2005-03-08 17:05:13     
(2005年2月22日政协第十届瑞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届瑞安市委员会委员余成洪、吴焕进,因犯严重错误,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政协第十届瑞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撤销余成洪、吴焕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瑞安市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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