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瑞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更新日期:2005-03-09 10:32:47
(2005年3月8日在政协第十届瑞安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范 仰 东 各位委员: 我受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以提案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280件,经审查立案256件,立案率91.4%。其中党派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61件,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195件。参与提案委员229人,占委员总数73.4%。经提案委员会筛选,报请主席会议确定重点提案10件。十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127件,教文卫体方面的提案52件,其他方面提案77件。 根据职责分工和归口办理原则,这些提案分别由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集中交付55家部门、单位办理,其中重点提案由市政府牵头办理。在提案人、承办单位和市政协的共同努力下,截止2004年11月,256件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大部分提案都能得到较好地落实,一些提案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落实的,各承办单位也都作了实事求是地说明。经统计,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95件,占提案总数的37.1%;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106件,占提案总数41.4%;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未能解决的45件,占提案总数17.6%;留作参考的10件,占提案总数3.9%。市政协提案委收到委员反馈意见表239份,反馈率为93.4%,其中满意和基本满意的236件,不满意的3件。经各方面推选,主席会议审定优秀提案13件。 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合力逐步形成,呈现以下特点: (一)市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工作 市政协领导始终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全局性工作来抓。主席、副主席督办提案认真负责,一抓到底。市委、市政府领导把办好政协提案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改进党政工作的重要途径,予以重视。市长叶春江同志多次强调,要把提案办理工作和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常务副市长亲自参加提案交办会,精心部署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市长例会多次研究解决政协提案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分别牵头办理重点提案,对提案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亲自参与调查研究和协调解决。市政府还表彰了提案办理的先进单位。 (二)党派团体、政协专委会切实加强提案工作 各党派团体和政协专委会十分重视运用提案形式积极参政议政,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十届二次会议与一次会议相比,党派团体、专委会提案的数量增加了九个百分点。各党派团体、专委会平时注意了解各方情况,收集社情民意,会前召开提案工作专题会议,精心组织,深入调研,提案质量普遍较高。经科委针对用电难问题,组成专门小组到经贸局、供电局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后,写出了《关于加强我市科学有序高效用电的几点建议》,建议内容被市政府采纳,为我市顺利渡过“电荒”出了力。 (三)委员努力提高提案质量 十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从总体上看,质量普遍有所提高,不但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而且针对政府工作中未能顾及和人民群众急盼解决的问题提出提案。国务院于2003年6月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县市级在《条例》施行2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时近1年,我市却没有任何动作。据此,罗朝文等4位委员提出了《高度重视医疗废物处理,加快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提案,引起市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并着手研究制定了措施。一段时间来,我市一些楼群住宅搬班被社会上的不法之徒所垄断,任意抬价,广大业主反响强烈。王瑞旻委员为民执言,撰写了《小区和高层住宅搬班垄断问题应引起重视》的提案,引起了公安部门重视,打掉了这一犯罪团伙,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四)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提案 首先是责任落实。多数承办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有关科室、人员具体抓。许多单位把提案办理情况列为年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使提案办理责任层层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除了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外,还对一些综合性强的提案由自己牵头办理。去年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办理提案达47件,是历年来最多的,较好地解决了部分提案“回娘家”、“踢皮球”问题。其次是办理认真。许多承办单位在办案过程中,都十分注重与委员沟通联系,有的多次登门了解提案意图,介绍办案情况,使一些委员深受感动。不少单位的提案答复件还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定。有的先调研再答复。为办好《关于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建议》的重点提案,市政府专门组织了由农林局局长王永旺同志任组长的五人课题调研组,经过长达三个月的深入调研,写出了近万字的调研报告,制定了《瑞安市重点农产品风险补偿实施办法》,为稳定发展我市农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第三是兑现承诺。多数单位提案答复后,能将采取的对策措施付诸实践,并有实效,较好克服了“文来文往”、“纸上谈兵”问题。 二 十届二次会议以来,在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树立精品意识,确保提案质量。提案质量是提案的生命,只有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多出“精品提案”,才能有效发挥提案作用。为此,我们改进方法,慎重把好审查立案关。以往审查立案都集中在全会期间,由于时间紧,提案多,人手少,审查立案过于匆忙,难以做到准确把关。去年改变了以往审查立案方法,改一步到位为两步到位。即在全会期间只对明确易定的符合要求的提案先予立案,在全会上,提案委员会只作提案初步审查情况报告,对其余提案留待会后,集中提案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起审查把关。审查过程中,对那些内容较好,但表述不清楚或不够规范的,提出修改意见,由提案者重新撰写;对不符合提案基本要求的则不予立案,并向提案者说明理由。全部提案审查完毕后,再书面向常委会报告。去年,不予立案的共有24件,数量比往年都多。这样做,立案数虽然减少了,但保证了提案质量。为从源头上保证提案质量,我们注意加强对委员的培训,提高委员的素质和能力,并引导委员科学选题,深入调研。我市政协的《树立精品意识,提高提案质量》的做法在温州市政协提案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 (二)抓好相应环节,提高办理质量。提案办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提案实际效果和作用。去年,我们注重从以下几个环节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一是严格程序。一些提案所涉及内容,往往需要几个部门协作配合办理,承办单位不明确,提案委和市政府办公室商定,对此类提案明确主办、会办、协办单位,落实承办责任。二是加强沟通。除了要求承办单位密切与委员沟通联系外,继续提倡开好“三见面”座谈会。去年共召开“三见面”座谈会23次,使提案办理中不少难点疑点在当面交谈中得以消除。三是公开办案。公开办案可以增加办理工作透明度,从而提高质量。去年下半年,我们与市人大、市政府共同努力,在市政府政务门户网站上专设了“政协提案”栏目,将112件建议、提案的内容、责任人、办理答复、满意程度等情况上网公开,供社会各界查阅,接受人民监督。四是跟踪督查。为克服“重答复轻落实”问题,7月份,提案委与社会法制委联合对上年末市政协递交市政府的《关于加快社区建设的建议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使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快了社区建设和机构配置工作步伐。12月份,提案委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卫生局一年来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视察,也取得较好效果。 (三)改进工作方式,优化服务质量。我们从改进工作方式入手,着力优化服务质量。一是让委员知情知政。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提案工作座谈会,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通报全市工作,组织调研视察,尽量多吸收相关委员参加,使委员知情知政。二是建章立制。制订了《关于议定和办理重点提案的若干规定(试行)》、《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等两项制度,以进一步规范提案工作。三是支持协助。一些党派为写好提案开展调研时遇到困难,要求政协支持时,政协领导和专委会都大力支持,积极协助。提案委主任还参加党派提案工作会议,共商提案工作事宜。四是宣传报道。提案工作每逢重大活动,都请宣传媒体派人参加,及时宣传报道,以扩大影响。 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政协履行职能的要求还有不少距离,主要是:有的单位领导和政协委员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深;市政协对提案办理的跟踪督办力度还不大;提案工作“三化”建设还不完善。所有这些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 2005年,提案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体现亲民协政、为民参政,为全面建设小康瑞安、和谐瑞安、平安瑞安献计出力。 (一)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贾庆林主席指出:“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提案工作包括提案的提出、审查、办理、落实等一系列环节,涉及到提出提案的全体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涉及到办理提案的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是一项涉及全局、影响全局的重要工作。要从全局性高度来认识提案工作,使各个方面都积极主动地在提案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作用,使之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政协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调动全体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运用提案形式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政协提案工作方针。 (二)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工作组织领导。常委会议、主席会议要定期听取提案工作汇报,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形成提案工作合力;继续实行重点提案市委、市政府领导负责办理和主席督办制度,并不断完善。要拓宽提案来源渠道,把提案的征集与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结合起来,扩大与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充分发挥党派团体在提案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与各专门委员会、政协联络处联动,重视将大会发言、视察与调研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提案;重视委员在提案工作中主体作用,充分运用情况通报会、报告会、约谈会、视察调研等活动,更好地为委员知情知政,反映民意,履行职能,提出更高质量的提案创造条件。要严把立案关,继续实行“两步到位”审查立案方法,以提高提案整体质量。 (三)进一步推进“三化”建设。要以完善制度为根本,以规范程序为重点,把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根据《政协章程》、《提案工作条例》,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提案工作现有的各项制度,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认真总结提案工作的新实践、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新的制度规定,不断赋予提案工作“三化”建设新内容。密切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和合作,认真落实中央“两办”通知精神和省市政协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总结提案办理经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健全办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序开展。 各位委员,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性重要意义的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和有效形式,也是党和国家赋予政协委员及政协参加单位的权力和义务。我们有责任使提案工作在实现最广泛的政治协商、最普遍的参政议政、最直面的民主监督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