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围绕重大决策建言多管齐下推动发展
更新日期:2003-07-28 16:28:44     
本报讯(记者肖飞)福建省委、省政府作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重大决策后,得到了省政协党组和政协委员的积极响应。省政协主席会议作了周密部署,提出对此课题调研力求出“精品”,在总课题组下成立了五个子课题组。从今年2月始,通过对20多个不同发展状况的县(市)的调研,委员们就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认真做好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乡村城镇化等方面,提出了真知灼见。  龙头企业规模偏小,辐射带动能力弱,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组织化程度低是福建省农业产业化亟待解决的问题。委员们指出,农业产业化实质上就是农村工业化,要用工业化的理念、思路和生产组织方式来发展现代农业,培植一批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要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加速农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大力促进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要积极争创各类品牌,力争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以获取市场竞争中的主动地位;要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积极构建农业产业带,不断延伸产业链,以规模经济实现品牌的集聚;积极扶持和鼓励企业在农村兴办基地,加快建立农户、基地与企业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有效机制,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农村工业向更高层次迈进,主要面临着体制、政策、资金、人才等因素的制约。许多委员建议,要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断推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农村工业化水平;在管理体制上,应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广告知承诺制和先批后补等办法,适当扩大县级政府利用外资审批权限;加速人才培养,有组织地安排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到欠发达县工作。  委员们认为,要高度重视城镇规划,重点研究县域范围内生产力的合理布局,明确重点建制镇和一般乡镇,确定不同的人口规模,制定城镇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统筹安排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重点城镇建设要着力完善功能和扩大规模,促进生产要素和人口向城镇聚集,发挥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发挥中心城市的规模效应,带动小城镇发展。  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是经济强县的成功经验,也是欠发达县加快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已成为委员们的共识。对此委员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放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激活民间资本,鼓励劳动者以劳动联合或资本联合进行创业,保护民间资本有管理地投资入股,并鼓励经营者以持大股形式变民间资金为民间资本;二是依法保护和规范民营经济发展,加快民营经济地方立法工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工商联成立同业公会、行业商会等组织,支持工商联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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