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派员监督切实履行职能湖北汉川市政协创新民主监督途径
更新日期:2003-08-14 19:35:58
本报讯(记者李咏成 通讯员昌国平 李建红)近年来,北汉川市政协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创新监督方法,先后向市直22个行政执法部门选派了138名民主监督员。此举既拓宽了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渠道,又转变了部门作风,优化了发展环境,达到了政协工作与部门工作“双赢”的效果。 实施派员监督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新尝试,为了不让监督走过场,流于形式,汉川市政协组织监督员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有关方针政策,保证监督的正确方向;学习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及部门业务知识,保证监督到位、内容明确。政协还多次召开民主监督员会议,统一思想,澄清认识。 同时,在学习借鉴外地政协经验的基础上,汉川市政协制定了《政协汉川市委员会民主监督员工作细则》,《细则》指出了民主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赋予了监督员知情权、调查权、视察权、检查权、协商权等五项具体权利,同时对民主监督员的义务、民主监督的形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民主监督员在市政协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的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各被监督部门的实际,确定监督内容,采取调查、视察、会议、跟踪等多种方式实施监督。民主监督员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帮助部门解决问题上,在监督过程中充当了部门工作的“宣讲员”、广泛收集意见的“调研员”、释疑解惑的“信息员”、优化发展环境的“服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