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多作贡献
更新日期:2004-12-16 10:59:11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科学总结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宝贵经验,明确提出了政协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对各级政协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结合湖南实际,我们认为政协工作关键要在“维护核心、围绕中心、凝聚人心和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新的认识、新的作为。 一、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必须进一步树立“核心”意识,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 胡锦涛同志强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开展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一项根本原则。”这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历史和现实、革命和建设、国际和国内等各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而得出的必然结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源于党在理论、纲领和组织上的先进性,源于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过程中的历史选择,源于人多地广、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这一特殊国情。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发起成立的,其性质和地位也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宪法予以确认的,因此,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是保持政协工作方向和政协性质的根本保证,也是发挥人民政协作用的根本保证。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就是要结合政协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核心”意识,在政协工作中更好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政协工作,努力使人民政协的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善于把党的主张化为各界人士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更好地把各界人士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不断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无论是协商监督,还是参政议政,都要从有利于坚持和维护共产党的领导出发,立足于全局考虑问题,善于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来开展工作。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要在政协的各项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做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廉政勤政的模范。 二、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必须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促进发展这一要务,积极履行政协职能 人民政协从它诞生之日起,其命运就是同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紧密相连的,其工作目标和重心就是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总路线、总任务所决定的。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一直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工作的中心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把发展作为我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科学论断,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开展工作,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要求,更好地为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贡献力量。”这就要求人民政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高度重视经济的发展,又努力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既注重经济发展的速度,又重视经济发展的质量;既追求物质文化生活的不断改善,又关注人本身的全面发展。要始终把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政治协商的重点放在事关发展全局的问题上,把民主监督的着力点放在优化发展的环境上,把参政议政的重点放在围绕发展搞好调研、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上。进一步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每年选择一些重点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协联系面广的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和牵线搭桥工作,为促进发展办实事、出实力。 三、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必须充分发挥政协团结各界、凝聚人心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发展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命题的提出,是我们党的又一理论创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民政协具有明显的优势,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政协具有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和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实行“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爱国统一战线方针,真正体现了“大团结、大联合”;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能够积极促进各党派的团结合作;实行“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的原则,可以融合各种意见,能够充分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较好地理顺各方情绪;把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发现并反映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问题,有利于防患未然,保持社会的稳定。正因为如此,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团结各界、凝聚人心的作用,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国家发展目标的实现。”政协要善于发挥自己的独特优势,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发展。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不断促进人民群众物质和文化生活的改善,逐步提高老百姓的政治参与程度,作为政协的工作目标;把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协工作成效的标尺。政协委员要进一步加强同所在界别群众的联系,反映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使党委和政府的各项决策,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协团结各界、协调关系、凝聚人心的作用。努力把不同阶层、不同民族、不同党派、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民团结起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共同奋斗。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政协工作的突出位置,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多做增进理解、扩大共识的工作,多做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鼓舞士气的工作,促进社会安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三是要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把民主的精神贯穿于政协工作之中,努力营造融洽和谐的民主氛围,鼓励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在政协的会议上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在民主讨论、平等协商中求同存异,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形成合力。 四、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政协职能的水平 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要履行好职能,必须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协工作水平,既是贯彻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的内在需要。加强政协自身建设,首先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委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当前,特别要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观点、新思想,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各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共同政治基础上的团结合作。认真学习政协章程,学习统战政协理论,学习法律、历史、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文化等知识,不断扩大知识面,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其次,要积极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完善进一步发挥政协作用的工作机制,使政协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再次,要加强政协组织建设,增强政协整体功能。充分发挥政协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整体优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充分调动委员参加政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要切实搞好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提高委员履行职能的水平与能力。最后,要加强政协机关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公仆意识、统战意识和创新意识,形成讲纪律、讲团结、讲效率、讲奉献的良好风气,努力把政协机关建设成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服务的精干高效的办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