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失地农民、构筑保障体系系列报道之一
更新日期:2003-10-08 15:13:39
如何切实解决农民失地问题变得日益急迫。金秋十月,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安置用地管理办法、征地款管理办法等一系理与被征地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经过八个多月的酝酿,即将“瓜熟蒂落”。 社会关注的热点 据统计,我市从1992年至2002年底止,共征用土地29785亩。按1992年我市农民人均耕地面积0.52亩,劳均耕地面积0.95亩计,可以推算,从1992年至2002年,全市相当于有5.7万人,3.1万个劳动力失去土地。今后,随着经济开发区南岸拓展区、北工园区、东工业园区等园区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失地农民数量还将大幅度增加。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就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调查发现,我市现行的征地政策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如征地补偿标准偏低,按目前的情况看,即使把土地征用费全部分发到户,农民被征用一亩地拿到手的钱,高的不过5.7万元,少的才1.2万元。这笔钱吃光用光之后,他们的生活就成了问题。 同时,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比较突出。由于我市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因征地从农业转产以后,主要从事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的体力劳动,部分农民还存在着“高不成低不就”的就业观念障碍。据岭下村村民反映,现在他们村里约有20%的劳动力待业在家,而且大都是青壮年。 此外,安置用地使用也不尽规范。大部分村没按规定利用留用地政策来发展二、三产项目,而是以宅基地的形式分配到户,并不能有效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致使征地引发的信访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失地农民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部门工作的难点 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问题,引起了我市许多部门的高度重视。特别是今年以来,有关部门都把这个课题作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重点来抓,边实践,边探索,既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又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形成了一系列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问题的对策措施。 今年3月,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由市委办牵头,组织市委农办、市体改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组织部、市农林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先后赴义乌市、嘉兴市及江苏昆山、广东东莞等地就如何解决好失地农民出路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考察中,印象最深的是嘉兴市的“以土地换社保”的做法,即在土地被征用以后,由市政府统一考虑,社保局统筹管理,为失地农民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同时,当地有关部门还为失地农民办理农转非手续、开展职能培训、推荐就业等等,使失地农已的生活得到了长期保障。此外,广东东莞、江苏昆山等地以村民变“股民”的方式积极变革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做法也很有借鉴意义。 6月份,各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精干图谋,按照各自的职能,着手制定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的相关政策。在起草过程中,各单位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有的还邀请专家和学者,对文本进行多次的研究论证,以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制定初步方案后,还深入到征地典型镇、村,把方案交给群众讨论,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群众普遍认为,出台这个政策,就是真正为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 领导关心的重点 年初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始终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生产问题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温州市委常委、我市市委书记钱建民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的重要调研课题亲自抓落实。他反复强调,要站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精神,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维持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解决失地农民问题。无论在调研阶段还是政策起草过程中,市委市府领导始终密切关注,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保证了政策起草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起草过程中,市里先后召开市委专题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等大小会议10多次,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讨论研究,反复修改补充,对每个文本都进行了严格把关。特别是《瑞安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这一文本,先后十易其稿,测算方案也先后做了5个。9月底,由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安置用地管理办法、征地款管理办法等子文本组成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管理,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将于10月份出台实施。 来源:瑞安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