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
更新日期:2003-06-03 19:01:12
所谓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或中共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中共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参政议政是3月修订政协章程时新列入的一项主要职能,反映了人民政协工作在新时期的新发展。参政议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参政议政的内容和形式除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规定的内容和形式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