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提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依据是什么?
更新日期:2003-06-25 07:16:09     
1949年6月15日,毛泽东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在1948年5月1日向全国人民提议的。这个提议,迅速地得到了全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响应。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都认为:必须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必须召集一个包含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代表人物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选举代表这个共和国的民主联合政府,才能使我们的伟大的祖国脱离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命运,走上独立、自由、和平、统一和强盛的道路。这是一个共同的政治基础。这是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团结奋斗的共同的政治基础,这也是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的政治基础。这个政治基础是如此巩固,以至于没有一个认真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民主人士提出任何不同的意见,大家认为只有这一条道路,才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正确的方向。”这就是毛泽东提出的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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