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是怎样阐述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的?
更新日期:2003-06-25 07:37:00     
第三部政协章程在修改之前,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对此邓小平于1979年6月15日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的开幕词中作了如下论述。邓小平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现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
浙ICP备14000666号-4
最佳浏览分辨率: 1024×768 . 浏览器版本请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以上
版权所有 (C)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瑞安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