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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强调人民政协开展多党合作必须遵循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更新日期:2003-06-25 07:37:46
1982年11月24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中,强调了人民政协开展多党合作必须遵循的“十六字”方针。他指出:“我们一定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一切爱国的党外朋友们的合作”。这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政协章程,第一次把“十六字”方针确定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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