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政协提案工作机制的思考
更新日期:2009-02-07 13:24:45     

政协瑞安市委员会  黄长安

20081月)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性重要意义的工作。面对新形势、新工作、新要求,提案工作如何进一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迈进,是摆在政协提案工作者面前的一个紧迫课题。

一、当前我市政协提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我市政协委员能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角度,就我市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民生工程、和谐瑞安创建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质量好、内容实、操作性强的提案。但整个政协提案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与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政协提案工作有待宣扬。我市政协从建立至今已有50多年,但很多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普遍不了解政协组织,对提案工作更是一无所知。(二)提案质量有待提高。有的提案因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反映情况不够具体,所提建议过于笼统。(三)提案办理落实有待加强。提案办理中,“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承办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办理提案对促进本单位工作的积极作用,被动办理,应付了之;有的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复函格式也不够规范,还有的单位以提案涉及事项超出其职责为名,推来推去。其结果往往是搞“答复游戏”,导致一些提案“提了白提”,办理工作成为政协“自编、自导、自演”。(四)提案督办手段有待强化。近年来,尽管在督办方式上有所改进,但效果不明显。(五)提案评选规则有待完善。市政协每年都组织评选优秀提案并进行表彰,但评选的方法方式还有待改进。如去年的优秀提案推荐活动,自荐的多,考虑平衡、考虑照顾因素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优秀提案的激励作用。(六)提案服务工作有待加强。政协提案工作程序包括征集、审查、立案、交办、监督、办复、归档等多个环节,由于提案委力量薄弱,致使各项服务工作难以跟上。

二、创新我市政协提案工作机制的几点建议

创新是政协提案工作不断取得进步的灵魂和动力。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提案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提案作用。

(一)创新提案产生机制,确保提案质量。一是加强组织培训工作。请专家学者和历届优秀政协委员讲授提案撰写要求和心得体会,使广大政协委员特别是新委员掌握提案撰写方法。二是加强情况通报工作。利用政协各种形式的工作会议通报情况,让委员们及时知情明政,为撰写积累素材。三是加强视察调研工作。组织开展各类视察调研活动,使委员们充分体察民情、倾听民声、了解民意,为更好地建言献策奠定基础。四是加强沟通联系工作。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的沟通联系,广泛了解掌握各方面信息和情况。五是加强意见征集工作。在召开政协全体会议前二个月,给各界别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一封征集信和《提案目录》。六是加强提案审查工作。实行提案审查“三个三”制度,即由提案委部分成员、政协委员代表、部分承办单位代表三方面人员组成大会提案组,加强提案审查力量;审查程序由提案组进行初审、各专门委员会进行二审、提案委全体委员会议进行三审;审查重点把好立案关、文字关、分办关,以保证提案质量。

(二)创新提案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创新办理机制,关键在于抓住“三个环节”,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抓住办前环节,协商到位。即提案交办后,承办者邀请提案人就提案的内容、办理方案进行协商,求同存异,梳理办理要点,找准切入点,优化办理方案。二是抓住办中环节,参与到位。即围绕确定的办理方案,承办者邀请提案人参与办理过程中的调研、视察、咨询等活动,这样既有利于提案者发现问题后及时调整修改提案内容,又有利于承办单位发现问题后商议修正办理方案。三是抓住办后环节,监督到位。即提案正式答复后,适时组织提案者进行民主评议或跟踪视察,推动提案成果的转化和落实。通过这些提办联动,不仅能达到提案者和承办单位双方都满意的最佳效果,而且将使提案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这一重要方式在提办联动过程中得到完整体现。

(三)创新提案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要着重抓好“五个转变”:一是由“阶段性服务”向 “日常性服务”转变。长期以来,对提案工作的服务,在市“两会”前后比较重视,平时日常性服务工作有所忽略。为此,要切实改进服务工作,不仅在会议前后这段时间要做好提案的征集、审查、分办、交办等服务工作,更要注重做好日常性的咨询、通报等服务工作。二是由“掷球式交办”服务向 “上门交办”服务转变。我市政协提案交办工作都是在人大建议整理完毕后,由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一起召开交办会落实办理单位的。这种布置任务式的交办难以发挥承办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今后,对承办单位明确、办理事项比较简单的提案,可在“三办”联合召开的交办会上交办,对涉及多个办理单位、办理事项比较复杂的提案,要通过上门走访承办单位,使承办单位了解承办事项、办理要求,增强交办工作的针对性,为提案办理落实打好基础。三是由“中转站”式服务向“平台式”服务转变。要克服过去那种“中转站”式的被动服务方式,把主要精力放在穿针引线、牵线搭桥上,想方设法搭建形式多样的协商平台,以便于提案者与承办者协商,借以加强沟通,从而使提案内容更具可操作性,使承办单位更加积极主动。四是由“坐等答复”服务向“全程跟踪”转变。即根据提案内容和办理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视察、调研、约谈、公开答复及民主评议等活动,积极为提案者介入办理过程建立“平台”,提供“全程跟踪”服务,从而促进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五是由“纸上操作”向“网上操作”转变。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电子政务建设步伐的加快,推行提案工作网络化的条件已具备。实行提案工作网上提交、办理情况网上公开,既能节省办公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又有利于宣传提案工作,使更多群众关心和监督提案办理工作。

(四)创新提案督办机制,促进办理落实。主要是完善“四大督办”机制。一是“两多”提案挂牌督办。对多名委员联名的提案和多年在提的提案,要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承办单位公布办理期限和责任人,并按期抓好提案办理落实,推进提案办理由重答复转为重落实。二是“两重”提案跟踪督办。《政协瑞安市委员会关于议定和办理重点提案的若干规定》对重点提案、重要提案办理已作出规定,但还不够具体。今后,对“两重”提案,办前要商请市委、市政府领导作批示,办中要跟踪督办,必要时组织视察调研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办后要组织民主评议。对督办中发现的好做法,要进行总结提炼,予以推广。三是一般提案分组督办。对一般提案,也根据内容和数量,分设若干督办小组进行督办。由督办小组通过电话联系或登门联系等方式了解提案办理答复及办理件意见反馈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要求办复,督促提案者及时反馈意见,提高承办单位办复率和提案者征询意见反馈率。四是复办提案上门督办。对办理结果委员反馈不满意的提案,过去一直是通过市政府督查室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今后要改进这种督办方式,要先调查了解提案者对提案答复不满意的原因,了解承办单位办理中存在的困难,然后组织提案者到承办单位进行面商,进一步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理措施,促使提案办理落到实处。

(五)创新提案宣传机制,扩大社会影响。重点要抓好“三大建设”。一是宣传队伍建设。要利用好新闻界中政协委员这一宝贵资源,建立一支由新闻界政协委员、新闻界热心政协事业的记者和政协提案委成员组成的宣传队伍。二是宣传阵地建设。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外,还要利用好《政协信息》和《瑞安政协》刊物及《榕树下》电视栏目,切实加强提案工作宣传。条件成熟时,还可以编发《政协提案工作》专刊,打造提案工作宣传品牌。三是宣传工作制度建设。政协提案委负责制定加强提案宣传工作意见,明确年度提案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促进提案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提案宣传激励机制,激发提案宣传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提升提案宣传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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