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我市市级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
更新日期:2009-02-07 14:17:15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

    为切实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促进我市机关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瑞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10月份以来,市政协就我市市级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工作概况

    本次调研以市国税局、财政地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教育局等九个单位为重点对象,共组织39名政协委员,分4个调研小组,在市作风办、效能办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看台帐、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走访有关单位和人员等形式,着重调查了解市级机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期间,分别召开部门、乡镇、社区、村居干部,离退休老干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企业负责人等座谈会 15个,参加座谈260人,走访群众近50人。通过调研,比较广泛地收集了干部群众对机关作风建设的评价和意见建议。

    二、机关作风建设取得的成绩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通过深入开展“效能革命”、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党风廉政宣传月、解放思想大讨论、机关作风建设年等主题活动,我市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认识逐步深化,自觉性不断加强。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放到突出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尤其是年初市委召开“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以后,各部门迅速召开动员会,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创新方法,大张旗鼓地抓作风建设。同时,各部门采用宣传栏、宣传标语、内部刊物、网站、知识竞赛、主题论坛、征文比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从而使广大机关干部对加强和改善机关作风的认识得到提升,投身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得到增强。

    (二)工作重点突出,力度不断加大。近几年来,市级机关各部门针对自身作风建设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全市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各项主题实践活动,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强作风建设。市国税局推出“农民办税方便卡”,解决了农产品自产自销中的发票问题,得到全省推广。市财政地税局推出“一户通”缴税服务,解决了跨行纳税难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四评”活动,由企业、群众对其监督评测,树立了该系统的良好形象。市环境保护局通过“走访千家企业、调研百个村居”活动,帮助25个乡镇和150多个行政村解决了生态建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院联合市司法局等部门出台实施了《劳资纠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工作方案》,妥善处理各种劳资纠纷。市教育局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经深入调研,逐步加强了一些薄弱学校的建设。尤其在“合力攻坚、破解难题”百日大会战中,各部门迎难而上、克难攻坚、密切协作,使一些全市性的重点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获得了社会好评。

    (三)服务明显改善,效能不断提升。近几年来,市级机关各部门普遍重视简化办事程序,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规范性服务,切实缩短了办事周期,提高了办事效率。市国土资源局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了局域网,逐步实行农用地转用网上审批、建设用地网上审批的“阳光”审批方式。市规划建设局急企业所急,针对工业企业受用地制约无法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主动提出缓解方案,及时调整了《瑞安市工业企业建设规划经济技术控制指标》。市卫生局加强和深化卫生许可制度改革,坚持“五公开”制度,使卫生行政许可各环节工作规范化。

    三、机关作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市级机关作风还存在不少问题,离市委、市政府要求的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

    (一)重本本轻创新,服务发展意识不强。一是工作中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不够。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习惯于机械的理解、执行法规政策,习惯于简单地照搬条条本本,生搬硬套,思想不解放,不能从发展大局出发、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如对一些企业贴牌生产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不管其初犯或是屡犯,故意或是无知,情节轻或重,一律予以处罚,看似严明执法,实则损害企业发展。据一些外迁企业反映,其外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关部门执法过于死板,不利于企业生存发展。二是改革创新意识不足。一些部门学习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学用脱节,工作上满足于“随大流”,守旧求稳多、创新求变少,怕负责任、怕担风险,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三是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有些机关干部 “官本位”思想比较浓,往往以管理者自居,责任心不强,服务观念淡薄,对基层和企业的一些疑难问题,没有主动上门服务、主动想办法、出主意。如对一些新的法规政策宣传贯彻不主动、不及时,导致违法增多,执法难度加大。

    (二)重本位轻全局,存在权力利益化现象。一是有些部门想问题、作决策,往往从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出发,有利的事情抢着干,无利的事情不愿干。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情,相互协调配合意识不强,尤其在出现部门利益冲突、职能交叉时,更是相互推诿、扯皮,群众投诉无门。如群众反映的安康路小吃一条街污染问题,环保、工商、卫生、市政等部门都推得一干二净,至今未能得到解决。二是一些部门在管理和执法中,以罚代管、以查促收、执罚创收的情况比较严重,尤其是一些垂直管理部门,硬性下达罚没款指标,年年加码,并与考核、奖惩挂钩,致使机关工作人员片面追求罚款数量,一罚了之,而不加以宣传教育,也不问整改与否。如今年我市实行工商执照电子年检,一些守法小企业主因不懂电脑而未能及时申报,被以“拒不参加年检”的名义罚款数万元。三是一些部门变相强行提供中介有偿服务。调查中,群众反映一些中介机构依附于职能部门,借助其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收取明显过高的代理费。

    (三)重形式轻实效,工作效率不高。一是工作流于形式。一些部门习惯于做表面文章,工作停留在一般的号召、一般的部署、一般的要求上,往往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致使机关工作人员忙于参会、发文,基层单位忙于招架应付。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拖拉,甚至行政不作为。据反映,塘下镇一处12间建房指标,通过正常渠道办理手续跑了2年,至今未获批准,而同时在另一处违章建房者却早已建好入住,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成风。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关于机关作风建设,市委出台了许多规范性文件,各部门也都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守则,且汇集成册、装匾上墙,但往往束之高阁,并未完全落实。如公车私用问题,一年只是节假日偶尔查几次,管理效果较差,制度形同虚设。三是审批改革不到位。有的部门审批项目虽然形式上进了行政审批中心,但实质上却把中心当成“收发室”、“中转站”,受理不办理,当事人仍需找原单位,反而多了一道程序和关节,特别是一些牵涉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当事人要到处跑,费神又费钱。四是工作纪律不严。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出勤不出力,潜心工作不够,上班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以及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现象时有发生。如,今年815日,温州市作风办在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中,我市1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23名工作人员因在上班时间炒股、上网聊天、吃零食、举止不雅被处理。

    (四)重关系轻制度,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特权思想严重,讲人情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制度,“看单位办事”、“看人办事”现象仍然存在。有熟人可特办,甚至不该办也办;没熟人事难办,许多事情往往被一些中层干部或经办人员卡住甚至卡死。一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办的事项非得托熟人、找门路、靠关系才能办。不少部门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不严不公,不能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在行政收费和执法处罚中存在随意性,收费、处罚标准不一,有关系的少收少罚,没关系的多收多罚,不同情况相同处理,相同情况不同对待。另据反映,税务部门对某一企业未合理计算应税营业额,就要罚款数万元,然而经领导疏通后仅罚款2000元。

    (五)重眼前轻长远,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我市一些机关作风建设往往采用“运动战”的方式,而不是依靠制度,缺乏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有些工作制度本身系统性不够、操作性不强,约束乏力。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机构的设置往往只考虑某一方面工作需要,而未从长远角度综合考虑,现有的市纠风办、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作风办、效能办、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等部门,重叠交叉,职责不清,难以形成合力,监督效果不佳,对违纪行为的处理缺乏应有的力度。行风评议制度有待完善,干部群众反映一年一度的行风评议工作已经变味,其评议结果难以反映单位或个人工作的真实情况。

    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建议

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的各种问题,使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在实践中勇于积极探索、创新一些办法和措施。为此,建议:

    (一)深化思想教育,坚持不懈地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

    要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的实践,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继续解放思想,破除僵化、陈旧观念。在全市机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广大机关干部都能立足发展,转变理念,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改进机关工作方式方法,多干促发展、利群众的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积极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抓住重点,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要在提高办事效率上下功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除非行政许可事项,精减审批环节,实行部门之间并联审批和部门内部集中联合审批,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强化窗口服务职能。窗口要全程负责相关审批事项,严格实行“一次告知、一窗办理和限时办结”,凡可以即时办结的应当场办结,如需一定时限的,力求在最短的法定时限内办结。积极推行以电子网络实施行政许可和办理服务事项的高效、快捷的服务形式,缩短时空距离,降低办事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尤其是要完善首问责任制、工作AB岗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

    二要在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执法监管部门要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探索和推行“阳光执法”、人性化执法、综合执法等新的执法方式、方法,增强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坚决杜绝粗暴执法行为。具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性处罚,除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处罚以外,一般应按政策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处罚。坚决取消罚款下指标、定任务的做法。进一步理顺各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切实解决执法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三要在严明工作纪律上下功夫。坚持认真执行“八条禁令”,加强督查,对上班期间炒股、打游戏等违反纪律行为及时予以处理,典型事例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不制止、不教育、不处理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清理中介机构挂靠职能部门的现象,严肃查处利用行政许可、审批、管理等职能强行指定中介机构服务,及机关工作人员入股与之职权有关的中介机构的问题。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拖延、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地落实各项制度

    制度是作风建设的根本,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地落实各项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机关干部的行为。

    一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机关作风建设中已有制度作分类梳理,进行适当调整和合并,剔除相互重复甚至相互矛盾的内容,做到各项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使制度体系既科学有效又便于遵循,切实解决原则性规定多、缺乏可操作性、缺乏惩处条款或规定弹性过大问题;对各部门探索出的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加以提炼和总结,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定下来,转化为机关工作规范。同时,要明确制度执行责任制,不断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二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述职述廉制度,推行机关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的做法。完善行风评议制度,健全行风评议评价标准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可行;创新行风评议办法,合理选择参评人员,扩大部门服务对象的参与面。认真总结作风建设五项“十佳”评选活动经验,健全评先评优制度,切实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晋级晋职、交流使用等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

    三要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整合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逐步建立起一套机关作风建设的投诉、受理、调查、处理的机制,实现监管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利用监督电话、举报箱、投诉举报中心等投诉系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案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做到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经常性监督和定期监督、普遍监督和重点监督、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以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二○○七年十一月

浙ICP备14000666号-4
最佳浏览分辨率: 1024×768 . 浏览器版本请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以上
版权所有 (C)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瑞安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