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列席同志:
政协第十二届瑞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瑞安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一、列席人员范围
在瑞的第十一届省政协委员、第十届温州市政协委员;市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历届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协机关正副主任科员;十一届市政协常委、十二届市政协原常委;在外企业家、在瑞港澳台侨代表、有关社团负责人;其他特邀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议题
1.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瑞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瑞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4.补选政协第十二届瑞安市委员会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5.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瑞安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
6.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瑞安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
2.报到地点:瑞安国际大酒店。
四、大会地点
市政会议中心大会堂。
五、其他事项
1.报到时请携带本通知;委托他人报到的,必须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在城的列席人员不安排食宿;农村及外地的列席人员住宿安排在瑞安国际大酒店或瑞立商务酒店,用餐地点统一安排在瑞安国际大酒店。
3.请按时报到,一般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生病住院或出国)需要请假的,请于
4.请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妥善安排列席人员的工作,使其如期参加会议。
瑞安市政协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