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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在专属保险领域仍旧空白 建议加快车险供给侧改革
更新日期:2018-08-20 10:07:56     

        据反映:2012年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指出要建立新能源汽车金融信贷、保险、租赁、物流、二手车交易以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但截至目前,新能源汽车在专属保险领域仍旧空白,相关的保险政策亟待完善。一是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开发滞后。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在结构、材料、动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各自的风险点不尽相同,而现阶段新能源汽车执行传统汽车的保险政策,没有专属的保险产品,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二是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用偏高。新能源汽车的售价普遍要高出同等配置的传统汽车1-2倍,尽管消费者在购车时可以享受财政补贴,但保险公司在计算保费时,基本都按补贴前的价格进行定价,所以与传统汽车相比,新能源汽车的车主需要承担更高昂的保险费用。三是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厘定难度大。当前新能源汽车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大数据积累不足,案例不多,潜在问题尚未完全显现,且不同生产商之间的技术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利于全面评估新能源汽车的风险,科学的厘定保险费率。

 

        为此,笔者建议:

         一、加快车险供给侧改革,完善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一方面针对新能源汽车厂商以及动力电池、电机、充电设备的生产企业推出产品责任险;另一方面针对消费者推出包括动力电池自燃、充电设施误伤他人等在内的新能源汽车专属附加险种。

         二、出台新能源汽车保险优惠政策,适当降低保险费用。考虑到新能源汽车在缓解环境污染、构建绿色经济上具有较强正外部性的特点,建议在保险设计上要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三、构建新能源汽车保险数据库,科学厘定保险费率。建议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保险数据库,采集新能源汽车性能指标、驾驶员驾驶习惯、事故案例等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全面评估新能源汽车风险,科学厘定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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