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提案
- 重点提案
- 优秀提案
- 提案纸下载
提案人(建议人): |
九三学社瑞安市委员会 | ||
案由: | 【提案连线】九三学社瑞安市委员会:关于科学处置我市河湖库塘清淤淤泥的几点建议 | ||
承办单位: | 类型: | 城建交通环保类 | |
发布时间: | 2018-08-07 14:55:06 | 提案级别: | 普通提案 |
处理情况: | |||
处理时间: |
提案摘编: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库塘清淤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市迅速开展了大规模的河湖库塘清淤行动。近两年完成河湖库塘清淤400多万方,清淤工作走在温州11个县市区前列。但是随着清淤工作的快速推进,出现淤泥处置场地严重不足、淤泥未能有效进行分类处置及部门职责不够明确等问题。
如何科学合理地处置这些淤泥,提出以下建议:
1、科学规划淤泥堆场布局,尽快启动清淤固化场项目建设。为了缓解淤泥处置场地不足,建议科学规划设置淤泥堆场布局,充分利用废弃矿坑、低洼地进行淤泥回填,并结合瓯飞工程进展消纳淤泥。针对搁置的塘下镇淤泥固化场项目,建议市政府将其作为重点攻坚项目,派驻攻坚组助推项目推进,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清淤固化一体化技术,将清出的淤泥直接送至淤泥固化厂进行脱水固化,减少淤泥堆场用地需求。
2、规范淤泥分类处置,加强重污染淤泥监管。根据浙治水办发[2016] 34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河湖库塘淤泥检测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淤泥重金属和有机毒物等指标的检测,根据检测情况进行规范化分类处置。特别是要加强对重污染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严禁乱排乱堆乱放。进行无害处置试点并推广,根据轻重缓急和财政资金情况,科学安排,有序推进,使淤泥最终得到合理处置和利用。对重污染淤泥,在未完成无害化处置前,切实做好管理工作,严防造成二次污染。
3、加强淤泥资源化、减量化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河湖库塘清淤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广淤泥用于肥料利用和土地改良利用的做法,将淤泥作为今后新垦造耕地、耕地质量提升的料源之一,在土地整治中就近使用无污染淤泥。结合园林绿化、培堤筑路,充分利用淤泥资源,同时依靠科技创新,推动淤泥在制砖、路基材料、焚烧发电等方面的资源化利用。
4、齐抓共管,切实推进科学处置管理。建议我市清淤工作由市治水办总牵头协调,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并列入镇街、部门考核内容。乡镇(街)是辖区内清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清淤工作;市水利局具体负责清淤监管指导;市环保局负责监督指导淤泥检测和规范化处置工作,出台淤泥底泥采样的技术要求、确定淤泥检测指标的技术指南和判定淤泥受污染类别的指导性意见,并对重污染淤泥处置管理进行监管;市国土局负责落实淤泥处置项目的土地供给保障和支持;市农业局和园林局负责对淤泥堆肥等进行指导;市科技局负责对淤泥资源综合利用的科研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市地税局等负责落实淤泥处置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税费优惠政策等。